3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布通报称,“2021年2月5日,我局唐延路派出所接110转警称,辖区唐延路卜蜂莲花三楼熊猫川菜馆有人发生纠纷。”
“经警方现场调查,2月5日晚,陕西某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年会聚餐时,报警人刘某(公司员工)和高某亭(公司总经理)因工作琐事发生口角,高某亭手拿香烟将刘某右脸部烫伤。”
通报还称,“目前,高某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同日下午,刘先生告诉九派新闻记者,“高某亭被刑拘是他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买了单。”
论及今后的工作,他称,“这样的公司将来肯定会选择离开。”
早前,刘先生在网络举报称,今年2月5日公司年会聚餐时,遭受公司总经理高某亭言语挑衅、烟头烫脸,引发广泛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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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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