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沙2月23日电 (王昊昊)发生在湖南长沙的“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连日来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长沙警方23日最新透露,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车某某家属披露,2月6日晚,23岁的车某某通过货拉拉网约车搬家,在跟车搬家途中跳车被送入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月10日身亡。
据警方通报,涉事司机系男性,今年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1日,货拉拉发布官方说明,称事后成立了专项处理小组,配合警方提供所需的一切订单资料;第一次与家属商谈善后事宜未达成一致,正积极与家属约定商谈善后的时间。
车某某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质疑货拉拉平台方对用户的保护力度,同时对事发当晚涉事司机多次偏航路线存疑。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连光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从《民法典》合同编还是侵权责任编来说,货拉拉都是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如果系司机的过错导致车某某的死亡,那么货拉拉对货车司机的资格审查是不到位的。
连光阳建议,网约车平台要加强对司机驾驶经历、违法犯罪记录、交通事故等背景的审查,严控司机进入网约车服务行业的标准。虽然没有法律强行规定安装录音录像设备,但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网约车平台可以采取一定的安全保障和防范措施,加强行程追踪和监管。
据了解,货拉拉于2013年创立,是一家从事同城和跨城货运、企业版物流服务、搬家、零担、汽车租售及车后市场服务的互联网物流商城。(完)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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