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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收费项目种类繁多 附加费应该怎么管
2015-02-09 09:18:5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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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2-09
  水价里包含公共事业附加等3种收费;电价里包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5种收费;国内航班机票附加50元的机场建设费,乘坐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航班出境,每人次还需随票缴纳20元的旅游发展基金……这些种类繁多的收费项目,被“附加”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却很少有人能够说清这些费用因何而交、交了多少。
  A 附加费知多少?
  ●与日常生活相关的附加费就有30多种,居民电费里暗藏着的收费估计每年高达270亿元

  生活中,“附加”收费并不少见。比如,日常水价里就包含公共事业附加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3种;电价里包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等5种;国内航班机票附加50元的机场建设费,以及按航段里程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乘坐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航班出境,每人次还需随票缴纳20元的旅游发展基金……
  据不完全统计,在目前我国主要收费项目中,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收费项目就有30多种。这些收费到底有多少,至今没有权威数据。据新华社报道,如果按全国平均每度4分钱的电费附加收费计算,2013年,电价里一年“加收”的费用就高达2100多亿元,即使仅计算居民生活用电量,这笔收费也达270多亿元。
  而这些收费项目产生的依据各不相同,查阅财政部网站资料发现,众多收费项目中,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只有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涉及土地、森林等几项收费;其他诸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旅游发展基金、电价中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政策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和相关部委文件。
  在这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30多项附加费目录里,明确标明征收期限时间的仅5项,其中征收期限最早到期的是民航发展基金和旅游发展基金,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其余附加费征收期限则是空白。
  水价、电价里包含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征收依据是1964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至今已执行50年,仍然在继续征收。
    B 附加费透明吗?
  ●“连一个明细都没有,不知道到底被收了多少费,也不知道这些钱用到哪去了”
  相比附加费数量的庞大,征收和使用上的不透明,更受到公众的普遍质疑。
  前不久,家住湖北黄石的吴青到银行打印出了去年12月份水电缴费发票,他指着发票说:“现在电价发票上只显示有单价、用电量和电费三个内容,没有单价的明细。”
  吴青说:“从发票上看,电价还是每度0.57元,但以前的发票会具体告知0.57元的构成,甚至精确到了几厘钱的附加费,其中我记得就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而现在的发票只是一个很含糊的0.57元,也不知道里面包含了什么。”
  而在随机选取的十几位受访者中,多数受访者均表示“从未听说过”“一点儿不清楚”“明细压根不知道”等。
  “暂且不说这些附加费该不该收,连一个明细都没有,让人觉得不透明,不知道到底被收了多少费,也不知道这些钱用到哪去了。”吴青说。
  吴青认为,每吨水、每度电的附加费虽然分别只有几毛钱、几分钱,看似不多,但一算总量就很吓人,“百姓过日子虽然不在乎几毛几分这点儿小钱,但既然收了,最后总量又那么大,大家现在都在看这个事情,说明里面还是有问题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针对这些问题,新修改的《预算法》做了进一步规定,要求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并对具体收支项目进行细化,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审议和公众监督。
    C 附加费怎么管?
  ●清费立税、规范非税收入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表示,附加费现象源自上世纪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政府对资源定价,造成某些重要资源长期价格偏低。为保证企业运营,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收取额外附加费,形成专项基金,用以补充公共建设的投入需要。伴随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渐确立与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渐凸显,但作为行政强力影子的附加费依然留存至今,亟待改革。
  事实上,随着国家财政实力的增强和清费立税工作的推进,一大批公共收费项目已经得到有效清理,去年10月进行的煤炭资源税改革,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清理涉煤收费基金;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费400多亿元;11月29日起,成品油消费税调整,国家又停征了在成品油批发、销售环节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
  白景明说,清费立税、规范非税收入是我国财税改革的大方向,改革的推进有望使“附加费”逐步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收费更加合理、过程更加公开。
  2014年,财政部向社会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包括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考试考务费”等收费项目。各级地方政府也在加紧清理制定并公布本地区相关收费目录。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对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既便于全社会知晓明晰收费项目,也利于公众对收费过程进行监督。”白景明表示,有了收费清单,乱收费自然就失去了藏身之地,这是从根本上规范收费行为、消除公众误解的重要举措。
  (吴秋余 范思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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