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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难道我们的工资要泡汤”
2015-01-21 09:15:30来源: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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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21
  “包工头”跑了,项目方又不管。眼看春节将至,在四川省第十五建筑公司西安政治学院公寓楼项目干活的30名农民工想尽办法却要不到“血汗钱”。大家伙说,兜里的钱已经所剩无几,再过几天,吃饭都成问题。这里不管,那里也不管——
  1月9日下午,四川省巴中籍农民工许明可向本报记者反映说:四川省第十五建筑公司西安政治学院公寓楼项目拖欠30名农民工工资24万元。他们每人手中都有一张1到4万元不等、署名张攀的欠条无法兑现。项目经理刘昌木说工资给了原木工小组长张攀。而张攀失联,难道我们的工资要泡汤?
  包工头失联
  许明可说:“去年3月,我们30人到四川省第十五建筑公司西安政治学院公寓楼项目干活,每月只领取生活费。开工后不久,小组长张攀因支付不起生活费,与工人发生矛盾。项目经理刘昌木召集工人开会,决定不再录用张攀,并称工人所有费用由公司全权负责。从那以后,我们几次拿进度款都是在项目部领取。工地主体封顶后,项目经理刘昌木说还有一些活没有完成,要等剩下的活干完了,才能领取被拖欠的工资。8月26日结算工人剩余工资时,川十五建公司老板对工人说,现在给你们工资8万元,剩余款项由曾经的小组长张攀打欠条。现在,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拿有一张署名张攀的欠条。”
  在木工组工作过的张瑞平告诉记者,他被拖欠工资3.2万元。
  据记者了解,这些农民工多次联系张攀,但至今无任何音讯。
  工会伸出援手
  接到农民工投诉后,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迅速派出由副主席刘浩带队,区总工会援助中心李君、贺季以及律师肖伟平等人组成的调查组前往调查。
  1月12日下午,碑林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到工地调查。项目经理刘昌木说,项目主体木工部分包给了苟朝才,他又将木工活转包给了张攀。工地木工活合同已经执行完毕,工程款已全部与苟朝才结算清。至于张攀与农民工是否存在工资纠纷他不清楚。有关情况应该与张攀联系解决。
  肖伟平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刘昌木提供的工程合同书、工程结算单、农民工领款表以及反映材料、欠条等相关材料可以认定:涉及工资被拖欠的30名农民工与该项目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川十五建公司有连带责任。《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碑林区总工会随后将调查情况通报区劳动监察大队。
  碑林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负责人李君告诉记者,区劳动监察大队经开会研究将此案转交给市劳动监察支队,已经立案。区总将继续监督督促处理这一案件。
  本报记者 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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