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制售地沟油祸害群众李广生一审被判12年
2013-06-26 02:29:11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本报讯 24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特大制售地沟油系列案的被告人李广生、孙宝成进行一审宣判,这也是陕西首例地沟油犯罪案件。
    被告人李广生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孙宝成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
    今年4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院对全国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系列犯罪案件一审宣判:对主犯柳立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无期徒刑。柳立国所经营的格林公司将劣质油销售给陕西谷丰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广生。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6月,李广生先后5次从济南格林公司柳立国处以合计 1322910元的价格购买了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非食品原料加工而成的地沟油164.32吨。(钟欣)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