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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省卫生厅患者有权优先选择基本药物
2011-09-07 01:50:3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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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省卫生厅要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调整用药结构,建立优先选择和使用基本药物的制度,三级医疗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品种应不低于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的30%,其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0%。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加大对医务人员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药事管理机构,完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加强医师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的临床使用,发挥临床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的作用。医师和药师应遵循《处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暂行规定》的要求,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的药品,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的义务。患者或其家属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情况,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的基本药物权利。(张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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