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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西安车辆拖“黑尾巴”罚款200元
2011-03-23 01:58:5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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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西安市打响“引领绿色世园,斩黑尾在行动”百日整治,对于整治中发现的冒黑烟车辆,将予以200元罚款。逾期不治理,不得上路,并予以2000元罚款。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各类“冒黑烟”车辆,对查处的营运“冒黑烟”车辆发现一辆叫停一辆,并将责令维护治理,同时处200元罚款。对查处的严重“冒黑烟”车辆按车号、车型、车主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对于被揪出的“冒黑烟”车辆,环保部门将下达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治理通知单,并要求其在30日内维护治理和复检,逾期不治理的,将处2000元罚款。
    对查处的严重“冒黑烟”车辆经反复维护治理,排放污染物仍超标的,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强制报废。按照西安市目前的规定,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经3次治理,排放污染物仍超标的,将不予延缓使用年限,并收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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