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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困难企业社保费率降低政策今年底停止执行
2010-03-01 02:31:3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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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年陕西省困难企业仍可享受阶段性的4项社保费率降低政策。笔者了解到,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将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优惠政策延长一年,到今年年底停止执行。
    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2008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 《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4项政策,即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4项社会保险费率(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等。
    按照国家要求,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将以上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
(朱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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