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顾荣)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西安市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30年,将142.7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方案》旨在对标国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的目标,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整区域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方位夯实我市粮食安全根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方案》提出,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0.5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万亩。到2025年,在永久基本农田中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0万亩以上,占永久基本农田的70%以上;改造提升已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以上。到2030年,将142.7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2018年以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累计改造提升20万亩以上。
《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包括:整区域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分类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高质量完成好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依托考核评估规范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水平,持续推进产能认定交易工作,因地制宜推进村集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
其中,进一步明确,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新立项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必须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坚持良田粮用原则,已建高标准农田种植非粮作物的,逐步引导农户恢复粮食种植;严格耕地占用审批,依法批准占用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整区域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方位夯实我市粮食安全根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对标国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的目标,认真落实《陕西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陕政办函〔2022〕140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十条措施》(陕农发〔2023〕35号)要求,切实扛起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治责任,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加强市级统筹部署,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一区(县)一策”制定整域谋划、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突破困难瓶颈,补齐建设短板,全面提升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夯实粮食生产安全根基。
(二)目标任务
1.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0.59万亩(阎良区0.12万亩、临潼区9.23万亩、高陵区0.12万亩、鄠邑区0.12万亩、周至县1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万亩(蓝田县)。
2.到2025年,在永久基本农田中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0万亩以上,占永久基本农田的70%以上;改造提升已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以上。
3.到2030年,将142.7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2018年以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累计改造提升20万亩以上。(详见附件1)
(三)建设原则
坚持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申报项目与自筹资金建设同步推进、全面建设与示范区建设同步推进,加快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有序完成各年度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整区域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1.2024年8月底前,在摸清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等底数的基础上,按照《陕西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陕农发〔2024〕17号)明确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市、区县(开发区)两级分别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工作方案。市级工作方案重点提出区域布局,确定重点项目,将任务落实到镇街。区县(开发区)工作方案要将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年度建设计划。
2.构建“自上而下、上下衔接、市级统筹、县级主体、分级推进”的工作模式,创新推动、全面推进、系统提升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以实际行动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西安市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工作方案》,强化市级统筹安排部署。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一区一策”“一县一策”全面提升高标准建设水平工作方案,积极落实整区谋划、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建后管护等职责,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包装储备项目,以项目推进建设计划的落地落实。
(二)分类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
1.永久基本农田内连片规模500亩以上区域。重点申报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建设。
2.分类处置零散分布区域。(1)对在集中连片区域镶嵌的、周边的碎片化地块,并入集中连片区域申报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项目完成建设任务;(2)对于距离集中连片区域较远的地块,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包装项目,推动实施;(3)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中的碎片化地块,争取申报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项目完成建设任务,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利用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产生的收益进行建设。
3.明确不宜建设区域。经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资源规划部门联合研判,明确不宜作为稳定耕地的田块,原则上暂不列入建设计划。
(三)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积极申报中央和省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储备,抓住项目投资机遇,高质量申报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完成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
2.以“项目库”支撑建设计划落地落实。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入库、储备、申报程序,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设计水平。建立健全项目库,明确项目安排优先序,年度实施项目应从项目库中遴选,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的现象。
3.持续滚动落实“项目库”建设计划。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不断地将优质项目补充进入项目库中,积极申报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时,鼓励区县(开发区)多途径筹资,自主立项实施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全市2030年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
(四)高质量完成好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高质量完成省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
1.严格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一是按照中央和省级要求,项目必须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实施,农田水利设施和节水节能措施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60%;用于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和深翻深耕等提高地力措施的投资,原则上亩均不低于200元。二是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必须经区县(开发区)发改、财政、资源规划、水务部门联审,确保项目合规性。三是严格按程序、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保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布局合理。
2.加快建设进度。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明确以政府采购形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优化招标程序,有效缩短招标时间,加强施工组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3.提高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陕农发〔2024〕5号)要求,严把项目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建设质量、日常监管、竣工验收、建后管护、资金管理、上图入库、社会监管等10个关口,进一步提升建设质量,发挥工程效益。
4.加强管护利用。规范做好项目资产移交工作,落实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协议,用足用好省级、市级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积极筹措增加管护资金,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组)管护责任落地落实,确保有效管护、长效利用。
(五)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标准:
1.基本条件。建设区域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亩均投资达到3000元,管护责任、管护资金落实到位。
2.投资途径。(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依据省级要求,按一定比例建设核心示范区。(2)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在项目区集中使用,建设示范区。(3)以项目建成后产能交易收益分配和企业承包利用“建管用”一体化模式为抓手,引导社会企业增加投资建设示范区。
3.实现目标。(1)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化程度。除坎和沟、清除地界,推进一户一田、一组一田,实现小田变大田;推进代种代管模式,实现规模化生产;推进先土地集中流转,再实施建设,促成高标准农田“建管用”一体化。(2)技术集成,提升示范效果。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灌溉、耕地质量监测、农田综合信息采集、耕地质量监测管理等先进技术措施,提高示范区农业技术应用水平。(3)创新发展,推进农业数字化。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信息技术在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区建设中的应用,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六)依托考核评估规范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水平
对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耕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指标(14项),对标《国家高标准农田省际交叉评估细则》,查漏补缺,补齐漏项短板,改进提升,全面精准规范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水平。
(七)持续推进产能认定交易工作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强化推动,农业农村、资源规划、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认定与交易工作,确保所得收益继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提供要素保障。同时,有效增加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产能建设计划,2024年8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产能认定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产能认定工作。(详见附件2)
(八)因地制宜推进村集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创新思路,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的原则要求,借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
1.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导下,可简化操作程序,以先行建设并优先纳入当年建设计划的方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自主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选定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督。
2.支持有农田建设职责的西安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县(开发区)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投公司,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导下,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以先行建设并优先纳入当年建设计划的方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自主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选定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督。
3.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中标企业签订协议,优先使用本村劳务和机械,承担道路建设、土方工程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
4.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承担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开展试点,将省级、市级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全部直接拨付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明确管护责任,增加村集体收益,落实管护责任。
(九)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
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新立项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必须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土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按照有关要求一次性建成高标准农田;坚持良田粮用原则,已建高标准农田种植非粮作物的,逐步引导农户恢复粮食种植;严格耕地占用审批,依法批准占用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
三、项目资金来源
(一)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规模500亩及以上区域,主要依托申报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完成投资建设。
(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规模500亩以下区域,依托市级小型农田水利及农业银行金融支持政策、区县级财政资金、高标准农田新增产能指标调剂收益、企业融资为主建设。
(三)永久基本农田500亩以下零散地块,依托市级小型农田水利资金、产能交易“两项指标”资金和农业银行金融支持政策,鼓励联合有项目建设资质的社会企业参与融资建设,多途径落实建设资金。
四、“一区一策”“一县一策”整区域谋划、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点
(一)灞桥区
1.基本情况。灞桥区共有永久基本农田0.75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0.11万亩,未建0.64万亩;2018年之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建成高标准农田0.11万亩,全部纳入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计划。2026年到2030年,将0.7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0.11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建设模式。根据《西安市灞桥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分区,灞桥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三个分区,以各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以整区域、整村集中连片推进方式,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优质粮食生产保障基地。
(1)东部平原旱作区。该分区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区域,以发展节水灌溉为重点。涉及洪庆街道(部分)、席王街道(部分)。
(2)黄土台塬旱地区。该分区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区域,包括白鹿塬、洪庆山的大部分塬面及塬坡,以解决灌溉水源为重点。涉及洪庆街道(部分)、席王街道(部分)、狄寨街道。
(3)西部及北部平原旱作区。以发展节水灌溉为重点。涉及灞桥街道、红旗街道。
(二)阎良区
1.基本情况。阎良区共有永久基本农田13.91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0.77万亩,未建3.14万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有3.76万亩因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全部纳入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计划。2024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0.12万亩;2025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改造提升1.7万亩;2026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0.81万亩、改造提升0.83万亩;2027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0.65万亩、改造提升0.65万亩;2028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0.56万亩、改造提升0.58万亩。
到2028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3.91万亩,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要求。3.76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建设模式。根据《西安市阎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分年度建设计划,阎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三个分区,以各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以整区域、整村集中连片推进方式,整合多方投资力量,集中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优质粮食生产基地,融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1)北部台塬纯井灌区。该分区位于阎良区北部,属渭河冲积台塬区,农业灌溉水源全部依靠地下水,属纯井灌区。该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是充分利用好现有机井,以发展节水灌溉工程为重点。涉及关山街道(部分)、新兴街道(部分)、凤凰街道(部分)、振兴街道(部分)。
(2)渠井双灌区。该分区大部分高标准农田位于陕西省交口抽渭和陕西省泾惠渠两大灌区内,也是阎良区粮食主产区。该区域重点以改造提升灌区水利基础设施为重点,充分利用好灌区水源,同时兼顾蔬菜种植铺设地埋暗管,发展节水灌溉,以井水水源为补充,保障农业增产增收。涉及关山街道(大部分)、武屯街道、北屯街道、新兴街道(大部分)、凤凰街道、新华路街道、振兴街道(部分)。
(3)易积水排涝区。该分区境内有部分农田地势低洼,遇多雨年份农田易积水,容易形成涝灾。该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要体现灌排结合,既能灌,又能排。涉及关山街道(部分)、武屯街道(部分)、振兴街道(部分)。
(三)临潼区
1.基本情况。临潼区共有永久基本农田47.07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6.08万亩,未建16.66万亩(原剩余未建面积为20.99万亩,经套核图斑,不适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面积为2.33万亩、预估“非粮化”面积2万亩,核减后剩余16.66万亩未建);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有16.67万亩因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全部纳入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计划。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9.23万亩(国债项目9万亩,中央转移支付项目0.23万亩);2025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提升2万亩;2026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改造提升2万亩;2027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76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
到2030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47.07万亩,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要求。16.67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建设模式。根据《西安市临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分年度建设计划,临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三个分区,以各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以整区域、整村集中连片推进方式,整合多方投资力量,集中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优质粮食生产基地,融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1)渭河平原区。该区域地势低阔平坦,为临潼区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大部分为零星分散地块,由于渭北排水系统损毁严重,农田积水问题突出,该区域建设重点是灌溉和排水工程,优先解决排涝问题,同时采取节水灌溉措施。
(2)黄土台塬区。该区域水资源较为短缺,建设重点以小型水源工程为主,配套渠系工程建设。
(3)骊山丘陵区。该区域为旱作地区,坡度较大,由于在秦岭保护范围内,不能大面积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需充分利用周边水源条件,建设相应的旱改水、节水灌溉等工程。
(四)长安区
1.基本情况。长安区共有永久基本农田17.09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6.31万亩,未建10.78万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有1.10万亩因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全部纳入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计划。2025—2027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58万亩、改造提升0.34万亩;2028—2030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6.2万亩、改造提升0.76万亩。
到2030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7.09万亩,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要求。1.10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建设模式。根据《西安市长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分区,长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三个分区,以各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以整区域、整村集中连片推进方式,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优质粮食生产保障基地。
(1)东部平原旱作区。该分区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区域,以发展节水灌溉为重点。涉及杨庄街道、杜曲街道(部分)、太乙宫街道(部分)、王莽街道(部分)、引镇街道(部分)、鸣犊街道(部分)、大兆街道(部分)。
(2)黄土台塬旱地区。该分区包括白鹿塬、神禾塬、少陵塬、八里塬的大部分塬面及塬坡,以解决灌溉水源为重点。涉及长安区砲里街道、鸣犊街道(部分)、魏寨街道(部分)、引镇街道(部分)、王莽街道(部分)、王曲街道(部分)、杜曲街道(部分)、韦曲街道(部分)。
(3)西部平原灌溉区。以修复利用灌溉水源为重点。涉及长安区黄良街道、滦镇街道(部分)、子午街道(部分)、五台街道(部分)、王曲街道(部分)、兴隆街道(部分)、郭杜街道(包含代管兴隆街道)。
(五)鄠邑区
1.基本情况。鄠邑区共有永久基本农田16.09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0.11万亩,未建5.98万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有8.3万亩因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全部纳入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计划。2024—2025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0.63万亩,改造提升1.95万亩;2026—2030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5.35万亩,改造提升6.35万亩。
到2030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6.09万亩,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要求。8.3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建设模式。根据《西安市鄠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分区,鄠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两个分区,以各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以整区域、整村集中连片推进方式,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优质粮食生产保障基地。
(1)秦岭北麓区。针对秦岭北麓山区农耕地碎片化、工程性缺水、土壤保水能力差、水土流失易发等粮食生产主要制约因素,以土地平整、土体厚度、培肥地力为重点,提升道路通达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稳固提升小麦、玉米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粮食亩均产能达到400公斤的目标。
(2)渭河平原区。针对渭河平原地区干旱缺水、土壤肥力不高等粮食生产主要制约因素,以农田基础设施、培肥地力为重点,稳固提升小麦、玉米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粮食亩均产能达到450公斤的目标。
(六)高陵区
1.建设任务。高陵区共有永久基本农田7.72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33万亩,未建2.39万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有1.83万亩因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全部纳入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计划。2024—2027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39万亩;改造提升1.83万亩。
到2030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7.72万亩,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要求。1.83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建设模式。根据《西安市高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分区,高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两个分区,以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以整区域、整村集中连片推进方式,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优质粮食生产保障基地。
渭河以北区域。涉及张卜街道、通远街道、鹿苑街道和耿镇街道,其中,张卜街道、通远街道、鹿苑街道具备渠井双灌条件,要立足渠井双灌建设模式,重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内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耿镇街道不具备地表水灌溉条件,应充分利用现有机井实施高效节水项目。加强与水利部门协调,挖掘地表水利用潜力,扩大灌溉面积,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措施。
(七)蓝田县
1.基本情况。蓝田县共有永久基本农田17.74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0.15万亩,未建7.59万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有6.36万亩因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全部纳入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计划。2024—2030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7.5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36万亩。
到2030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7.74万亩,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要求。6.36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改造提升项目。
3.建设模式。根据《蓝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分区,蓝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六个分区,以各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以整区域、整村集中连片推进方式,建设成农业结构合理、高产稳产的农业生产基地。
(1)横岭片区。该区域主要为山地丘陵地形,以平田整地和蓄水为重点,提高耕地质量。涉及三官庙镇和厚镇。
(2)东川片区。该区域处于灞河下游的位置,水源较为充足,地势平坦,大部分耕地已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重点为完善农田机械化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土壤肥力、打造生态农田和加强农田防护。涉及玉山镇、普化镇和蓝关街道。
(3)西川片区。该区域基础条件较好,是中低产田改造提升的重点区域,建设重点为合理配置水资源,适度加大灌溉设施设备比重,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保障能力。涉及洩湖镇、华胥镇和三里镇。
(4)白鹿塬片区。该区域为黄土台塬区,建设重点为完善农田机械化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土壤肥力。涉及孟村镇、安村镇和前卫镇。
(5)焦汤片区。该区域较为平坦,是中低产田改造的重点区域;建设重点为耕地提质改造、提升节水灌溉效率和增加土壤肥力。涉及焦岱镇、汤峪镇和小寨镇。
(6)山区。该区域海拔较高,农田坡度大,永久基本农田少而分散,建设重点为平整田地和提高田间道路通达性。涉及灞源镇、蓝桥镇、辋川镇、九间房镇和葛牌镇。
(八)周至县
1.基本情况。周至县共有永久基本农田10.15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6.56万亩,未建3.59万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有3.8万亩因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全部纳入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计划。2024—2026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3.59万亩;2024—2030年,计划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8万亩。
到2030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0.15万亩,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要求。3.8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建设模式。根据《西安市周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分区,周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两个分区,以各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以整区域、整村集中连片推进方式,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优质粮食生产保障基地。
(1)秦岭北麓区。针对秦岭北麓山区农耕地碎片化、工程性缺水、土壤保水能力差、水土流失易发等粮食生产主要制约因素,以土地平整、土体厚度、培肥地力为重点,提升道路通达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稳固提升小麦、玉米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
(2)渭河平原区。针对渭河平原地区干旱缺水、土壤肥力不高等粮食生产主要制约因素,以农田基础设施、培肥地力为重点,稳固提升小麦、玉米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
(九)西咸新区
1.基本情况。西咸新区共有永久基本农田9.89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14万亩,未建7.75万亩(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有5.22万亩,碎片化有1.81万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有0.96万亩因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全部纳入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计划。2025—2026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7.75万亩。
到2030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9.89万亩,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要求。0.96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建设模式。根据《西咸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分区,西咸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为两个分区,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发展。
(1)北片区。位于泾惠渠灌区和宝鸡峡灌区控制范围内,采取“渠井配套+节水灌溉+高效生产”建设模式。灌区覆盖率高,各镇街机井配套也比较完善。充分利用已有渠道和机井,通过修复和新建机井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水源保障;铺设地下暗管、修复或新建支渠等渠道系统,完善输配水系统;配套建设出水桩、涵洞、分水闸、出水口等渠系构筑物;配套农田输配电工程,建设水肥一体化的喷灌、滴灌等节水设施,完善渠井双保险灌溉系统。涉及太平镇(部分)、北杜街道(部分)、底张街道(部分)、周陵街道(部分)、渭城街道(部分)、窑店街道(部分)、正阳街道(部分)、高庄镇(部分)、崇文镇(部分)、永乐镇(部分)。
(2)南片区。未在灌区控制范围内,现灌溉方式为机井灌溉。采取“机井灌溉+暗管埋设+绿色发展”建设模式。优先利用现有机井,进行老机井修复改造或新建新式井加强水源保障;埋设低压暗管完善输配水系统;配套田间出水桩,打通灌溉最后一公里。涉及大王街道(部分)、马王街道(部分)、高桥街道(部分)、斗门街道(部分)、钓台街道(部分)、建章路街道(部分)。
(十)高新区
1.基本情况。高新区共有永久基本农田1.79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0.67万亩,未建1.12万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有0.67万亩因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需全部纳入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计划。2024—2030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12万亩,改造提升0.67万亩。
到2030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79万亩,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要求,0.67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建设模式。根据《西安市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分区,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为三个分区,提出相应的建设重点,建成“2个千亩片、若干百亩田”的高标准农田新格局。
(1)精品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该区域以发展精品农业为首要目标,结合已建成的农业基地同步进行精品农业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涉及灵沼街道和秦渡街道。
(2)高标准农田产业融合区。该区域以产业融合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东大街道和五星街道。
(3)自然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该区域以绿色农田为建设目标,同步增强环境保护和休闲农业发展。涉及庞光街道和草堂街道。
(十一)浐灞国际港、航天基地、经开区
为全市3个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较小的开发区,2024年度进一步做好耕地核实处置工作,对于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做好农田设施建设,保障农业种植基本条件。2026年—2027年,对已经明确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由开发区(管委会)筹措资金,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市、区县(开发区)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清晰、各司其职、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市级统筹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强力推进。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履行主体责任,负责整区域谋划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履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负责建设规划编制、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强高标准农田的用途管控,防止“非粮化”;主动对接发改、财政、资源规划、水务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项目规划申报指导及督导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本级配套资金,保障本级建设任务财政资金,落实本级财政管护经费。市资源规划局牵头落实“田长制”,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配合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和耕地保护的合规性审查。市水务局负责灌排主干支渠工程建设,做好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地头渠系有效连接,实施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二)压实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对标国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的目标,围绕整域谋划、全面建成、全面提升的要求,发挥政府的领导作用,理清本区域建设任务,整区域、分年度制定建设计划,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年度、落实到地块。对标建设计划,落实责任,分类落实资金途径,在积极争取中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时,多途径筹措资金,全面有序落实新增建设、改造提升、建后管护等任务,确保有序加快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计划落地落实,确保镇(街道)、村(社区、组)农田设施管护责任落地落实,切实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以实际行动履行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三)严格督导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市级要强化统筹,对标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全面部署、强化措施、科学指导,组织区县(开发区)高质量完成国家、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要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和通报,推动区县(开发区)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运用好考核结果,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区县(开发区),在安排资金和建设任务时给予奖励,对建设成效差的,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推动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
附件:1.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2024—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
2.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2024—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产能建设计划
附件1
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2024—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
单位:万亩
市(区县) |
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
至2023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已建成高标准农田 |
2024年到2030年建设任务 |
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任务 |
||
2024年建设任务 |
2025年建设任务 |
2026年到 2030年建设 任务 |
||||
西安市 |
142.78 |
78.23 |
64.55 |
11.79 |
13.01 |
39.75 |
灞桥区 |
0.75 |
0.11 |
0.64 |
0.64 |
||
阎良区 |
13.91 |
10.77 |
3.14 |
0.12 |
1 |
2.02 |
临潼区 |
47.07 |
26.08 |
20.99 |
9.23 |
4 |
7.76 |
长安区 |
17.09 |
6.31 |
10.78 |
2 |
8.78 |
|
高陵区 |
7.72 |
5.33 |
2.39 |
0.12 |
1 |
1.27 |
鄠邑区 |
16.09 |
10.11 |
5.98 |
0.12 |
0.51 |
5.35 |
蓝田县 |
17.74 |
10.15 |
7.59 |
1.2 |
1 |
5.39 |
周至县 |
10.15 |
6.56 |
3.59 |
1 |
0.5 |
2.09 |
西咸新区 |
9.89 |
2.14 |
7.75 |
0 |
3 |
4.75 |
高新区 |
1.79 |
0.67 |
1.12 |
1.12 |
||
经开区 |
0.29 |
0 |
0.29 |
0.29 |
||
浐灞国际港 |
0.05 |
0 |
0.05 |
0.05 |
||
航天新城 |
0.24 |
0 |
0.24 |
0.24 |
附件2
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2024—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产能建设计划
单位:万亩、万公斤
区域 |
2022—2025年新增产能 |
2026—2030年 新增产能 |
备注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2030年 |
预计 提升等别 |
||||||
建成面积 |
新增产能 |
建成面积 |
新增产能 |
建设计划 |
新增产能 |
建设计划 |
新增产能 |
建设计划 |
新增产能 |
||
灞桥区 |
0.64 |
32.5 |
0.5 |
||||||||
阎良区 |
3 |
225 |
2.3 |
172.5 |
0.12 |
9 |
1 |
75 |
2.02 |
153 |
0.75 |
临潼区 |
2.5 |
150 |
3 |
180 |
9.23 |
553.8 |
4 |
240 |
7.76 |
466.2 |
0.6 |
长安区 |
1 |
60 |
2 |
120 |
8.78 |
527.4 |
0.6 |
||||
高陵区 |
0.12 |
6 |
1 |
75 |
1.27 |
63.5 |
0.5 |
||||
鄠邑区 |
0.12 |
4.8 |
0.51 |
20 |
5.35 |
212 |
0.4 |
||||
蓝田县 |
1.3 |
78 |
1.5 |
90 |
1.2 |
72 |
1 |
60 |
5.39 |
323.4 |
0.6 |
周至县 |
1 |
40 |
0.5 |
20 |
2.09 |
83.6 |
0.4 |
||||
西咸新区 |
0.7 |
14 |
3 |
60 |
4.75 |
230 |
0.5 |
||||
高新区 |
1.12 |
67.2 |
0.6 |
||||||||
经开区 |
0.29 |
20.3 |
0.7 |
||||||||
浐灞国际港 |
0.06 |
3 |
0.5 |
||||||||
航天新城 |
0.24 |
14.4 |
0.6 |
||||||||
总 计 |
7.8 |
513 |
7.5 |
456.5 |
11.79 |
685.6 |
13.01 |
670 |
39.75 |
2196.5 |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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