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下发关于命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通知,西安市通过国家评审验收,被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去年以来,国务院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复审,综合评价相关城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主体责任落实、能力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引领,以及食品安全状况等。西安市最终通过国家评审验收。
近年来,西安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巩固和拓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创新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和长效治理水平。西安市在全国率先推行“两图两档一承诺”管理模式,圆满完成了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实现了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兴奋剂事件“两个零发生”。西安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向好,连续8年获得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评A级等次。
同时,西安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式,建设“智慧市监”一体化监管平台,着力打造“市局、区县开发区局、市场监管所、管理网格”4个层级管理体系和全市“一张网”智慧化监管模式;建立食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实施信用分级、信息公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6项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徐颖)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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