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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陕西发通知,要推动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这是一种“公交化的火车”
2021-10-14 16:39:31来源:八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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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通知”。

通知说,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聚焦新时代追赶超越要求,推动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

要按照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统筹衔接、资源共享,明确责任、合作共赢,改革引领、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积极有序推进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建设,为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引领现代化都市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市域(郊)铁路怎么建?

通知称,以利用既有铁路为主、新建铁路线路为辅。

市域(郊)铁路发展责任主体为相关市(区)政府。各市(区)政府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铁路发展及财力支撑、客流基础、发展需求等实际,因地制宜,有序推动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

市域(郊)铁路发展规划由相关市(区)政府会同中铁西安局集团共同编制。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项目,纳入市级或铁路运输企业相关规划实施,可不另行编制专项规划。对于新建市域(郊)铁路项目,比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由相关市(区)政府会同中铁西安局集团共同编制,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规划范围一般不跨越市级行政区域,对于具有同城化趋势、通勤需求较高的比邻城市可予以延伸覆盖,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积极予以统筹协调指导。

建设资金从哪里来?

通知称,在确保满足本级政府承担的干线铁路建设配套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落实好市域(郊)铁路项目建设资金。创新市域(郊)铁路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放开市场准入,培育多元投资主体,支持市(区)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一体化投资主体,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收益较好的项目建设,研究以线路经过辖区土地出让收益支持市域(郊)铁路建设等政策。探索吸引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投资,支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

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支持,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物局等部门要会同各市(区)政府及中铁西安局集团、省铁路集团等共同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运营等过程存在的难点问题。

什么是市域(郊)铁路呢?

市域(郊)铁路,是城市中心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化、快速度、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域(郊)铁路新建线路单程通行时间宜不超过1小时,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早晚高峰发车间隔不超过10分钟

最重要的一点是,城市政府要将市域(郊)铁路运营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充分体现公共服务属性,综合考虑政府财政补贴、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完善票价政策,合理确定票价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可以说,市域(郊)铁路就是一种公交化的火车。

在《西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也提出,要结合现有铁路资源,启动市域(郊)铁路及枢纽相关联络线建设,增强核心区与铜川主城区、渭南主城区、杨凌示范区及外围众多组团的联系,促进国铁、城际、市域、城轨“四网”融合发展。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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