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公告》,符合建设条件可在8月25日前报送。
据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西安市拟征集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请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结合自身情况,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国有建设土地等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改建)条件的项目报送至西安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将项目征集表和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xazjj_zfbz@xa.gov.cn)或报送至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号西安住建大厦605室。本次征集的项目,若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将优先予以认定。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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