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7∶00报名截止
■4月22日-23日正式录取备案
今年1月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安排,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将于3月4日开始报名,正式录取备案为2021年4月22日至23日。
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组织单独考试招生,或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考生申请】
报考者必须是2021年高考或“三校生”单招报名的考生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
《通知》要求,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校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其中,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分值不低于综合分的50%。
【测试考核】
包括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测试考核包括: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由招生院校依据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职业素养、动手能力等测试相结合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由招生院校依据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以操作考试为主的职业技能测试,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内容。
各高职教育院校制定的测试标准须经各专业类牵头院校审核后方可公布。各专业类牵头院校负责牵头拍摄、完善专业类介绍视频,介绍视频应包括专业介绍、招生要求、培养方向、测试标准等主要内容。
考生分专业类观看介绍视频后,到拟报考的高职教育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各招生院校负责公布本校各专业类测试标准,各专业类介绍视频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公布。
【预录取】
该阶段高校不得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按照计划,预录取各高职教育院校要于3月25日17∶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送省招办,各校报送的考生成绩仅适用于本校预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各高职教育院校要严格依据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开展预录取工作,文史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的考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高考统考报考该科类的考生,艺术类招生专业属于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的,只可预录取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职教育单招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的考生。
各高职教育院校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省招办强调,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报到注册】
被多所高校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校注册
各高职教育院校须于4月2日17∶00前,安排首次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递补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不得晚于4月16日17∶00。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4月22日至23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本校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前有关工作。
《通知》同时要求,各示范高职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联考成绩在参与联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间通用。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我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与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具体要求按《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特别提醒】
被预录取但未注册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考试
已被预录取但未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考生前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后,由省招办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录取资格的唯一途径。
特别说明的是,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招办还同时要求,严密组织,加强统筹领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各中学等生源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各高职教育院校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华商报记者 彭宏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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