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陕西省公布一例本土确诊病例,周某某系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周某某于1月9日晚18:19到渭南北站,出站后18:30左右乘22路公交车到渭南火车站下车,随后步行回家;1月12日上午9:00左右,步行到渭南市运业客运站(站北路)门口的大实惠超市购物,9:46离开超市后去站北路纺机巷买菜,10:00左右回家;1月13日上午10:00左右,步行到渭南市运业客运站(站北路)门口的大实惠超市购物,出超市后去站北路纺机巷买菜,11:00左右回家;1月14日10:00左右去纺机巷买菜,10:30左右回家。
为了保护您和家人及公众的健康,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如果您与周某某在上述时段有交叉,请务必向所属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村组)电话报备,服从防控安排和要求,并配合街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本人及家人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到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渭南市第一医院、渭南市第二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途中要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因瞒报、谎报、不报,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913-2884240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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