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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陕西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2018-10-12 11:13:58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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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记者 王何军)10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该文件要求,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省、市、县三级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据悉,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经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为其提供一次单耳手术,包括电子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实施免费植入手术,评估、手术及术后调机,救助标准每人为60000元。双耳助听器购置及验配、调试救助标准每人为6000元。对配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为视力残疾儿童助视器适配和视功能训练,每人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椎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每人为192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4个月。肢体功能障碍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每人为212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送训费。

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意愿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他人、医疗机构、康复机构、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并自主选择省、市、县三级残联组织确定的定点康复机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持残联组织发放的《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和《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建立康复档案,接受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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