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了解到,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共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443起,622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62人、行政处罚276人。
这10起案件分别发生在西安、彬县、千阳等地。2016年9月28日9时许,杜某因对一起打架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满前往府谷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讨要说法。在副所长张小明办公室内,杜某趁张小明没有防备,用提前准备好的螺丝刀向其头部刺去,致使张小明左脸受伤、蝶窦骨折。9月28日,杜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1月28日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2月22日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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