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钟洁)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40元,同比增加2020元,增长7.6%,在政策驱动下陕西2016年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宏观经济形势稳中向好带动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加
2016年,陕西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9165.4亿元,同比增长7.6%。全省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833.9亿元,同比增长6%,省委、省政府坚持落实“两个80%”的民生投入政策,民生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的81.9%,较去年继续提高。加上就业环境改善,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4.5万人,为居民增收创造了良好环境。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工伤保险待遇提高及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等有效提高了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去年年底前,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政策性调资落实到位,涉及全省机关事业单位168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21万人,平均月增资314元;2016年1月1日起,陕西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最低2218.5元,1至6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310-220元;8月份,陕西明确了企业货币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为7%,增长上线为11%,增长下线为3%,有效保障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加。社会保障不断提标扩面促进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
去年,陕西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十二连涨”。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7元。
此外城镇居民医保补助由400原提高到440元,各地慢性病补助标准也在不断上调,居民报销医疗费增加。自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在各地现行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不低于15元/人月,2016年省级共下拨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55.4亿元,确保全省188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加之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省城镇离退休人数较上年增加约10%,以上因素共同作用,带动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三产经营净收入下降掣肘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
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近九成来自于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2016年,城镇居民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1757元,同比减少173元,增幅下降9.0%。受电子商务的冲击和影响,实体经济发展受到挑战及考验,居民批发和零售业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微增。而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收入的降幅达到两位数,导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降低5.9%。
出租房屋收入是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源,据抽样调查显示,由于房地产市场热度不够,导致全省出租房屋净收入同比下降17.9%,再加存款利率降低及民间投资下降,居民的利息净收入及红利收入也分别下降28.6%和4.1%,致使财产净收入同比降低9.6%,掣肘居民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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