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立)为加强和规范工会履职,不断扩大对职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动健全和完善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机制,努力提升工会法治化水平,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略阳县总工会积极探索建立工会法律工作机制社会化工作格局,遵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原有工会职工维权基础上携手县司法局和各镇、街道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站)。
在县总工会和县司法局分别加挂“略阳县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牌子,各镇、街道办、系统工会设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服务中心(站)作为县总工会和县司法局服务职工群众的窗口,依托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和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受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信访化解等工作,开展法律宣传等工作,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工会个案维权力度,增强工会源头维权的手段,不断提升工会组织依法维权的水平。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站)的建立实现了强化维权职能向维权服务相结合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