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桂璐)10月10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陕西省物价局定于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听证会。
据介绍,听证的主要内容为: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大型医用设备(磁共振、CT、PET/CT、X刀、伽玛刀、高强度超声聚焦刀等)检查治疗价格平均降低20%,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12%,以上降价金额约5.64亿元: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和降低部分检查检验价格而减少的收入,拟通过适当提高诊查、床位、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等类别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补偿;上述各类项目价格平均提高28%,提价金额约17.50亿元;部分项目价格稳定不调,针对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改革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