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嘉梁新星)近日我省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的通知》,提出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技术支持和专家指导、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带动全省特色小城镇发展。
据悉,从2016年到2020年,省财政将给予每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每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达到4A级旅游景区以上的文化旅游名镇,按省级重点示范镇扶持政策给予资金支持,也就是每年专项扶持资金会增加到1000万。同时,省上还将分批次给予每个省级重点示范镇1000亩、文化旅游名镇200亩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