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康市总工会为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以集体企业及非公企业为重点,帮助指导集体及非公企业工会与用人单位续签及新签《集体合同》4292家,签订率达到95%以上;续签及新签《工资集体协商合同》6042家,签订率达到92%以上。
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工会加大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型媒体微信、微博向职工和企业负责人进行政策及开展这项工作的意义进行宣传。
市总工会为提高全市各级工会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更好地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近几年每年都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一次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培训的内容有《集体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民主管理及厂务公开》、《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节》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内容。通过培训,在提高协商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普及宣传。
针对企业在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制定具体符合企业特点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着力围绕提高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建立职工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情况一般的,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效益;对于生产经营状况比较困难的企业,围绕职工工资保障,不降低职工薪酬,不减少职工福利等进行协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企业中,坚持职代会对企业分配方案进行讨论、审议和表决,体现企业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坚持“三个必须”的民主程序,即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必须由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经过协商形成的工资专项协议(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集体协议履约情况必须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资专项协议落实到位;基层工会按照“先建制,后完善,再规范”的指导思想,根据企业经营和发展情况确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层次和内容,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把具备工资集体协商基本条件的企业纳入工作范围,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同时市总工会在评比表彰各种先进时,将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情况作为一个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没有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单位,不论是评比团体奖,还是个人先进奖项都一票否决,不予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