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被告人索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张某,见面后俩人均告知对方自己已结婚还育有子女,张某还告诉索某自己的丈夫是一名现役军人,但索某继续和张某交往且两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在外租有房屋开始了长期的同居生活。
2014年10月,索某与张某的情人关系被张某的丈夫陈某发现,陈某要求俩人立即分手,遭到索某的拒绝。从此索某多次来到张某住所、单位等地闹事,盗取张某的微信号码对陈某和张某的同事、亲人进行骚扰,宣扬张某是他情人,破坏军人陈某的家庭。
2015年8月,索某又一次来到张某的住所闹事,被民警抓获。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索某一开始就做了错误的选择,但他却不肯回头悬崖勒马,反而一错再错。最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索某一年又三个月有期徒刑。(杨柏林李洁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