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翟西滨)近日,咸阳市总工会向13个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直基层工会发出《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
《意见》要求,在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融入其中;在“三八”、“五一”、“六一”期间,把“爱祖国、爱劳动”融入其中;在“七一”、“八一”、“十一”期间,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融入其中,将传统、重要节日转化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引导职工在移风易俗中提升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开展创新创优大赛、劳动技能大赛、创建劳模工作室等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创新创优人才”、“职工技术明星”、“最美职工”和“雷锋式职工”等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