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志勇通讯员冯勋)日前,安康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康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统筹解决安康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的就业、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步入城镇社会步伐。
该《意见》以安康中心规划区内征地后人均土地少于0.2亩的被征地农民为人员范围,有针对性地对其在就业援助、创业服务、技能培训、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资助等6个方面予以优待。同时将失地农民与普通农村居民区别开来,探索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给予每年1200元的缴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发放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上,加发100元/月的养老补助,通过以上措施,逐步解决其失地后的养老保障问题。
该《意见》还对发放养老补助费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管理、办理征地手续时社保方案审批以及各个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等予以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