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钱财被人偷去,本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帮助,却心生歪念再去偷别人,最终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5年9月11日,家住广西的黄某打算投靠朋友去甘肃天水打工,谁知在西安火车站行李被人偷走,身无分文的他打算徒步到宝鸡。走了一天的黄某又累又饿,当走到户县渭丰镇定三村一五金店外,发现里面没人,黄某便偷溜进五金店内的卧室,将被害人放在沙发挎包内的4100元现金盗走,后被人察觉,黄某在逃跑过程中被群众抓获并追回了赃款。
因为自己被偷,所以现在偷别人?道德和法律都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近日,户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嫌疑人黄某提起公诉,户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拘役四个月,罚金4000元。(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