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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KTV里酒后滋事生非 重伤他人将受法律制裁
2016-01-05 09:52:1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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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暇之余喝酒唱歌找乐子无可厚非,但酒后滋事生非致人重伤就不可原谅了。
  王某、李某都是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2015年9月20日晚,二人先在饭馆吃饭喝酒喝得微醺,饭后又叫来各自的女伴在户县沣京路梦幻七号KTV唱歌,期间几人又点了几瓶洋酒,几瓶酒下肚后,李某走出包厢上洗手间,返回途中看见站在走廊里的被害人蒲某,李某竟然无故伸手在蒲某脸上扇了一巴掌,蒲某莫名其妙,质问李某,谁知李某竟对蒲某动起手来,听到打架动静的王某也赶来伙同李某殴打蒲某,在打架过程中,王某用一把自锁刀捅伤蒲某腹部,蒲某在朋友帮助下准备去医院,李某却从王某处拿过自锁刀在KTV里追赶蒲某,蒲某惊慌下又扭伤脚踝,后在服务员的指引下才从KTV后门跑了出来。
  第二天酒醒的李某看到自己身上有血,一问之下才知自己昨晚干下了错事,后悔不迭,同时又后怕,幸亏自己没追上被害人,不然还不知要出多大的乱子呢。目前经司法鉴定,蒲某本次外伤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等待王某、李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法律不会因为醉酒的人犯罪而网开一面,检察官提醒:在生活中,饮酒要适度,千万不要因一时贪杯酒后滋事,触犯法律。(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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