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田国强)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相关文件精神,从2015年11月1日起凡社保代理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开始加收利息。计收利息按照基数百分比的7个缴费档次来分别计收,比如按基数100%缴费的,缴费基数则为4343.25,月缴费868.65元,年缴费额为10542.05元,利息为118.25元。如按最低40%缴费的,其利息也在47.30元。而且每月利息费用有所不同,由收费系统自动生成,望参保个人及时缴费。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醒,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在各个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社保代理的个人,尽量每年安排好缴费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