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单工李亚斌)10日,西安市首个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窗口,在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开通,它标志着西安市参保参合的城乡居民今后一旦自付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支付额度,即可在医院大病保险窗口直接报销。
10日,蓝田县农民侯克锋说,父亲因外伤在省二院住院,新农合直通车报销后,又通过大病保险报销了2835元,大大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西安市卫计委农合处丁力处长介绍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由政府主导、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特殊保险模式,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报销的一项制度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省二院:简化手续,可在医院大病保险窗口直接报销
省二院于春富院长说,大病保险直报窗口的开通,对于方便病人、推动大病保险制度落地有示范引领功效。城乡居民今后在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就医,一旦自付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支付额度,即可出院时在医院大病保险窗口直接报销,患者不必再来往保险公司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据悉,目前,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赔付起付线均为1万元,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再报销50%;自负超过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60%补助;自负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按80%予以补助,报销不设封顶线。
全省目标: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目前,在我省,已有9市1区开展大病保险,分别由中国人寿(601628)、人保财险、人保健康、平安养老4家公司承办,覆盖人群2800万人。北迄大漠,南至水乡,千里之地,皆有大病保险呵护。
“陕西大病保险扩面工作已到最后关头,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收尾工作。”陕西保监局局长毋育生说,目前,安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榆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铜川新农合大病保险等3个项目已进入招投标或启动阶段,预计将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
今年年初,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6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尚未试点的市2015年要在充分调研、周密测算、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有条件的市要启动实施;2015年所有市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已经开展试点的市要及时总结经验,按照本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政策。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复合式支付制度,兼顾困难群体负担能力。各市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按病种、分级别、分额度等相结合的支付办法,既要保障大病患者到较高级别医院就诊需求,又要考虑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累计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还要面向困难群体实施更具倾斜性政策。通过支付制度的调节作用鼓励患者合理就医,逐步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
中国保监会:鼓励即时结算、异地结算、一站式服务
近日,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指出,鼓励大病保险承办保险公司不断丰富大病保险服务内容,延伸服务链条,发挥自身网络和统一法人优势,实现即时结算、异地结算、一站式服务。
袁序成说,今后将进一步提升保险业服务大病保险工作的能力,鼓励大病保险承办保险公司不断丰富大病保险服务内容,延伸服务链条,发挥自身网络和统一法人优势,实现即时结算、异地结算、一站式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医疗行为的干预和医疗费用管控能力建设,参与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发挥第三方制约作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