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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生活必需品单月涨幅若超5%我省低收入者有补贴
2010-12-31 09:08: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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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的影响,我省准备建立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单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OLI)涨幅超过5%时,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补贴。
    12月29日,省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研究建立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会议决定,今后COLI涨幅超过5%时,将对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企业退休职工、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大中专院校困难生等群体发放基本生活费用补贴。
    据悉,补贴联动机制启动和停止的依据是陕西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当全省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5%时,就开始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基本生活费用临时价格补贴;回落至5%以下时,停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目前,相关办法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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