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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今冬陕西集中供热不涨价每月每平方米不超5.3元
2010-11-01 02:50:0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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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物价局下发通知,明确陕西省集中供热价格今年不作调整。
    省物价局通知要求供热企业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合理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加因素,各地物价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供热价格的监督检查。
    据介绍,西安市市政集中供热价格是政府定价,因此仍维持去年冬天的水平,即到小区热交换站的供热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4.8元 (按建筑面积计算),按流量每吉焦为26.5元。从去年的情况看,热交换站价格每月每平方米大约在0.5元左右。因此,居民最终负担价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3元。
    对于自备锅炉供暖的小区来说,因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近两年来,西安市物价局对自备锅炉小区供热价格执行协商备案制。今年,西安市物价局依然要求,在西安市辖区内,制订或调整热交换站和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均适用协商备案制规定,供热价格不与业主协商,业主可拒交,最终确定的供热价格要到市或区、县物价局办理备案审核手续,然后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5日后才能收费。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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