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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楼市“16条”新政昨实施
2010-06-02 04:35:1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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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被称为西安楼市调控 “16条”新政的 《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实施。
    据介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收入标准,将以家庭人均年收入计算,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意见》鼓励本市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环境。公积金正常缴存半年以上的本市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政策。
    据了解,今年西安市将继续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已购公有住房首次上市交易时,土地收益金减半收取。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 (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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