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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跨国反腐仍存几大障碍:个别国家政治庇护拒引渡
2014-11-11 12:20:54来源: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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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11
  11月9日,中纪委官网刊发《北京反腐败宣言》全文,并以“搭建最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平台”为标题,发表文章阐述《北京反腐败宣言》对我国反腐的影响,“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性的反腐败宣言。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是《宣言》的核心内容。”
  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和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都表示,今年以来,我国多次释放将海外追逃作为中国反腐“第二战场”这一强烈信号,其中包括展开“裸官”治理,中纪委新设国际合作局,以及今年7月开始打响的全球追逃追赃“猎狐行动”。
  北大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表示,《北京反腐败宣言》的通过,表明APEC成员在跨境反腐合作方面达成了共识,有合作意愿,但是跨境反腐的深度合作并非一份宣言就能全面达成,“比如有观点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不再会成为贪官的‘避罪天堂’,这种说法为时过早,还有待于进一步沟通协调”。
  近年来,海外追逃追赃一直是我国的反腐重点,但是跨境追逃涉及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司法制度等难题。
  以司法制度为例,我国刑法对于贪污受贿罪,保留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月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再次保留了这一原则。但一些国家援引“死刑不引渡”的原则,拒绝引渡。因此,引渡这些官员我国需要做出不对被请求引渡人判死刑的承诺。
  “此外,‘政治庇护’也成为个别国家拒绝引渡的借口。与司法制度的差异相比,这是跨国反腐、跨国追逃的另一大难题”,李成言说。
  李成言认为,解决上述跨国追逃难题的路径是各国之间签署、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协定,“《北京反腐败宣言》提出要进一步发掘运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书推动双边反腐败合作的潜力。这有利于突破一直以来制约跨国追逃的难题”。(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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