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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化 > 评论 中国职业病鉴定之殇
2010-12-10 02:01: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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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某工厂50岁的工人张守炳坐在工厂门口的小板凳上,任凭工厂欲出门的货车怎么按喇叭他就是不离开。张守炳称,在工厂因为职业病被解除合同而没有得到补偿,希望讨个说法。
继续上诉直到生命终止
    30岁的胡旭荣随时都要做好死亡的准备。深圳小小鸟公益组织的义工刘超说,很多职业病病人发现异样的时候就已经病入膏肓,往往还等不到结果,人就已经没了。
    11月21日,笔者在深圳宝安人民医院病房里见到了胡旭荣,这个多次接到病危通知书的30岁女人,被维权公益组织和患病工友称为“职业病维权斗士”,持续五年的抗争,多次上访、上诉,法律条文她已烂熟于心。甚至,她还建立了专门的职业病维权网站,但她始终难为自己拿到职业病鉴定报告。
    2005年12月9日,她进入深圳沙井一家名为飞蝗电子制品厂的企业打工,第一个洗板的岗位她工作了9天,用含有天拿水的元件清洁水清洗脏的线路板。2007年9月26号上午,她发病被送往宝安人民医院抢救,医院初步怀疑是白血病,之后病情加重,胡旭荣只能在2008年3月向厂里辞职。求医时,医生不断询问她的工作环境,得知车间可能含有苯的时候,医生建议她去做职业病鉴定。
    2008年10月,胡旭荣回到深圳,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递交申请职业病诊断要求。2009年5月22日,胡旭荣收到职业病鉴定书,不能诊断为职业病苯中毒。2009年11月,胡旭荣将深圳市卫生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布厂方所提交的职业病史、车间空气环境检测报告等。
    三个月后公布结果,胡旭荣惊讶地发现,被深圳职防院当做推翻胡旭荣是职业病的主要证据,是厂方提交的一份2008年10份的车间空气采样检测报告,“当时我已经离开了工厂,这份鉴定给人的感觉是荒唐。”她决定据此继续上诉,直到生命终止。
赔偿的法理与人情
    11月22日、23日,连续两天,戴厚金、周升成等四人一直守在位于深圳龙岗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的雄韬电源公司门口。在经历过血铅中毒之后,他们已无法重返有致病因素的工作岗位,希望与公司协商,获得身体损失赔偿,但公司却只肯赔付一个月的工资。
    龙岗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的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蓄电池生产企业之一,从2003年起,就占据了中国铅酸电池出口企业第一的位置,两个多月前,媒体爆出的工人集体涉铅事件,将其推上风口浪尖。
    公司每年的体检,都显示工人血铅含量无问题。2008年、2009年,公司却不愿公布体检报告。2010年7月,工人们自己掏钱,来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做了职业健康体检。体检报告显示,三十多名工人血液、尿液里的铅含量都超过了国家铅中毒的标准。工人们找到了雄韬公司要求企业对此负责,15名工人被安排在了市职业病防治院接受排铅治疗,包括戴厚金在内的另外18名工人被安排到了湖北荆州。
    到10月12日,医院诊断其血铅含量正常。戴厚金等出院回到深圳,公司给了一个月的时间休养。随着一个月的假期到期,部分工友申请了延长。戴厚金等也曾提供医院的证明,试图延长假期。公司表示,要去湖北职防院开证明。“我一个打工的,不可能花几百块去开证明。”
    他最终决定不做了,“现在身体都这样了,得补偿点费用吧!”
    根据目前的法律,工厂支付医药费到工人血液指标正常即不算违法。目前的指标是正常了,但有后遗症怎么办?于是,他想一次性拿到补偿,离开这个伤心地。但雄韬公司一位顾姓负责人表示,从工人血铅中毒至今,公司没有回避,提供了住院治疗的所有费用和工资。并且在最大程度地改善生产环境,已是仁至义尽。对于工人要求赔付2.5万元的要求,该负责人认为,可以理解,但要在合法的情况下解决。“本身,工人自行离职是不需额外支付的,公司已经在讲人情。”
难以颠覆的强弱格局
    企业天生有盈利的冲动,社会责任并不是其第一选项。一旦缺乏制度的制约,企业不仅在职业病预防上很少做足功课,在职业病发生后,也容易消极应对,让情况变得复杂。
    11月30日晚上8点多,小小鸟公益组织的刘超刚从宝安劳动仲裁庭回到家。她陪着胡旭荣去开庭,从下午2时多开庭一直到将近6时才结束。从今年5月份起,刘超开始接触这些患职业病的劳务工,给他们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权,至今已经接触过30多个案例。刘超认为,关于职业病的鉴定和维权,最大的难点是让厂方“自证其罪”。如果职业病鉴定成功,厂方不仅会遭遇罚款,而且有承担民事赔偿的风险。如果工人没有购买保险,那这部分就都由厂方来承担,会是一笔很大的数额,因此厂方很难会出具对工人有利的资料。
    刘超发现,一般工厂在发现员工身体状况出问题后,都会逼员工离职,或是声称没有收到任何的请假通知,三天后算自动离职。而员工则很大一部分是没有法律基础和意识的,不懂得如何保留搜集证据,不懂得如何让劳动关系延续,这不仅会让他们走更多弯路,付出更多的时间和代价,甚至会拖垮几个家庭。
    据小小鸟维权热线统计,最近几个月,每月都会接到两三件关于职业病的案件,但有很多都没有在职业病目录里面,所以只能认定为职业多发病,“每个案例都会有少到两三个,多到十几个的工人,他们年龄逐渐低龄化,维权相当困难,几乎很少有人在鉴定职业病上获得赔偿。”
    从事多年法律和心理咨询义工工作的深圳市义工联生命之光组组长王刚,谈起职业病来也非常焦虑。他所接触到的求助者,很多是因为接触化工物品的粉尘、模具、油漆等等,患上了职业病。但与刘超说的一样,用人单位不愿意配合做职业病的鉴定,因此能够成功鉴定的人很少。王刚认为,从这个角度上讲,现在的《职业病防治法》是有缺陷的,如果一定要用人单位出具资料,那他们很可能作假或不配合,这样很难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但他们也无能为力,只能建议求助者按合法程序找上一级部门。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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