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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2 10:16:5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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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腐败“窝案”

——陕西省农网改造系列贪污受贿案侦破纪实

 

这些危害人民利益的蛀虫们,在威严的法律面前低下了昔日高昂的头颅。 莎莎 郁文 摄

  2005年9月19日上午,在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分别同时开庭对陕西省电力系统系列案件进行宣判,陕西省电力(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王文学因受贿人民币208万元、美元61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其余17人也分别被判刑。至此该系统已经有24名公职人员因贪污受贿分别被判刑,此外尚有数十起涉嫌受贿案件将于日后陆续宣判。
  这是建国以来陕西省同一系统内涉嫌贪污受贿人数最多、级别最高的系列窝案串案。身为陕西省农电系统一把手的王文学大肆受贿,在他的影响下,该系统有近50名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涉及厅处级干部20人,总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通过办案,检察机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高达6.4亿元。这起案件的侦破,充分显示了检察侦查一体化、系统决策、科学破案、协同作战的优势。
                    群众举报揭开查案序幕
  农村电网是农村基础设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由于农村电网供电“卡脖子”现象屡有发生,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1998年10月,国务院下发文件,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请示,安排了包括国债在内的资金1893亿元作为农网改造的基本金。国家要求按照“两改一同价”(即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和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原则,对城乡低压电网实行统一管理,取消各级政府的价外加价。最终使改造完毕的电网真正达到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的目的,从而使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因此说农村电网改造是一件利于农村发展的大事。
  1998年,国家首期投资77亿元对陕西省66县农村电网实施改造工程。然而随着农网改造工程的深入进行,农电系统少数领导干部借机大肆受贿,致使价高质劣产品被强制使用和大量积压,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亿元,同时导致行业风气严重败坏,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2002年3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接到众多群众举报,揭露陕西省农网改造过程中农电局农网改造领导小组组长王文学一手遮天,在农网改造过程中放任自己的心腹——“哼哈二将”、“八大弟兄”肆意妄为,致使他们授意购买和使用的设备、材料、器件大都价高质劣,导致进行改造的各乡镇购买回的器材大部分积压,最终成为废品。针对这一严重情况,省检察院反贪局着手进行调查。但是,由于举报线索不具体案件暂时被搁置。
  2004年,陕西省委经过多次研究,在中央督导组的支持下,决心调查农网改造中的问题,先是在全省抽调近400名审计人员,全面审计了农网改造的所有账务,之后由省纪委负责协调,以省检察院为主,在公安机关配合下,组成专案组。9月,省检察院反贪局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考虑到查办对象位高权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作案具有持续性、复杂性、隐蔽性等特点,最终决定发挥侦查一体化、协同作战的优势展开对案件的全面侦查。
  于是,省检察院以侦查二处为主,从西安、宝鸡、咸阳等市院抽调了精兵强将,共同组成专案组,对整个案件开始初查。经办案人员分析,陕西省农电局实行的是垂直管理体制,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垄断程度比较高,其中存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督的现象,是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以此分析如果王文学涉嫌受贿将不是孤立一案,纵横深挖,很可能是一个“窝案”。于是办案组决定采取“经营”培养的策略,紧紧围绕王文学涉嫌经济问题这条主线,全面探询陕西省农电系统的基本情况,特别是省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总体情况,并注意掌握王文学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主管重大基建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由于农电系统案背景复杂,涉案人员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对外“铁板一块”,对内高压恐吓,为防止出现失误,办案组决定首先从外围入手,选准突破口。
                 案件突破口选定公司总会计师
  这是一个连王文学都惧她三分的女人。时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的李菊萍,掌管着全省农网改造资金的拨付大权,从1998年4月以来,一直主管农电局财务工作,素有“外交官”、“铁娘子”的称号,因为工作能力强,且性格凌厉、泼辣,做事武断,加上很会处理人际关系,因此农电局的对外事宜都被李菊萍处理的很稳妥,的确为农电局做了不少实事,仗着功绩显赫,以及性格刚烈,因此局长王文学对她也十分小心。
  办案人员经过分析权衡,最终将突破口选为李菊萍,因为她主管的全省农网改造资金暴露出的问题比较多,她的业务对上对下都有牵连,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第一次接触李菊萍,办案人便遇到了强硬的对抗。李菊萍口口声声只谈自己为农电局做的贡献,“我为农电局做了多少贡献,为农电局要回多少钱,为此我牺牲了我的家庭和自己的身体,但农电局从未给过我一分奖励”。随后的谈话中,李菊萍向办案人大诉苦水,介绍她自己从80年代起,一直身体不佳,经常做手术,先后做过子宫瘤、阑尾、胆囊甚至乳腺癌的切除手术。最后信誓旦旦的向办案人保证,自己绝对没有拿过国家一分钱。
  尽管李菊萍表面上要强、刚硬,办案人员还是看出了她内心的虚弱,尽管她对于案情不讲一个字,嘴里却不自觉的流露处“我有罪、我有罪”的矛盾。随后,细心的办案人员又发现,李菊萍在用于写交代材料的纸张上不断书写着一个人名,以及妈妈很爱你之类的话。经了解,李菊萍有一个学业出色的女儿,在国外留学,她们母女感情深厚。办案组组长侦查二处处长任小青意识到,是对女儿的爱和自己的罪过心里令李菊萍烦恼不安。于是,任小青从同为母亲的角度为她排解心理负担。两个母亲在一起,回味着各自女儿成长的点点滴滴,以女儿为契机的沟通交流缓解消除了李菊萍的对立情绪。慢慢的,李菊萍的心锁被打开,她开始向办案人员吐露一些有关农网改造过程中的内幕情况。
  此时,谨慎的办案人员已经注意到,近来有一个女“服务员”身份的人在办案地出入,经办案人员暗中调查发现该女名叫张慧霞,跟王文学保持有多年的暧昧关系,她是受王指派以“服务员”的身份潜入办案地打探案情。
  办案组决定将计就计,一方面,按兵不动,让张慧霞充分“表演”,另一方面,继续侦查关于她个人的信息。经侦查发现,张慧霞与王文学在陕北的“八大弟兄”关系密切,与李菊萍又情如姐妹,经常为他们之间“办事”,谋利“牵桥引路”,自己也捞得数额不菲的好处费。办案组掌握了张慧霞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从中获利的证据后,出其不意,立即与她正面接触,顺利打开了突破口。原来,2003年5月,张慧霞在陪护李菊萍治病期间,受陕西省府谷县农电公司书记杜春生的委托,向李菊萍催要府谷县农网改造剩余资金,张慧霞从中沟通撮合,向杜提出事成后给李菊萍50万元好处费。9月29日,杜春生同意后给张慧霞提供的李菊萍的账号汇钱50万元,李菊萍将其中20万元给了张慧霞,自己得30万元。后她们两人又把此款作为个人投资投入榆林市阳光化工有限公司。
  张慧霞被突破后,李菊萍也供诉了自己受贿337万元的犯罪事实。至此,查办农电局大案的首要目标对准了王文学,一场更加艰巨的对垒摆开了阵势。
                   王文学曾被称为“家乡骄子”
  时年58岁的王文学,出生于陕西省府谷县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从小以放羊、放牛为生,童年时的王文学,因为牲畜打草,常常双手全是被草割的小口子,由于家里弟兄多,吃不饱更是家常便饭。王文学的青少年就是这样从苦日子过来的。这些生活经历也都深深埋藏在王文学心底。然而王文学的雄心壮志并没有被贫穷所阻拦。他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进入西安交通大学学习,上大学后,王文学也经常是自己的饭票不够吃,一米八的身高,通常都有个好胃口,需要班内好心女同学的接济,但这仍不管用,他依旧是经常睡到半夜,饿的受不了,不得不起来灌凉水。1975年毕业后他被分配到榆林供电局工作,从最基层的电工到班长、主任等职。1983年被任命为榆林供电局副局长。1984年出任局长,时年仅37岁。此后仕途一片光明。1989年陕西省农电局成立后,他被组织部门任命为省农电管理局副局长,1996年升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并兼任陕西省农电局农网改造领导小组组长,2004年该局改制为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王文学任总经理,是正厅级干部。
  王文学常以“我是吃高梁米、喝黄河水长大的农民儿子”自诩。回首他所走过的历程,也有很多闪光点,他曾在工作中取得多项荣誉,在家乡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骄傲的称为“家乡骄子”。曾于1999年被陕西媒体推举为“世纪之交陕西水电系统十大新闻人物”之首,同年他所带领的领导班子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被认为是开拓进取的领导干部,在任职的最后几年内却禁不住金钱的诱惑,利用手中权利干预单位人事调整、干部提拔、运作工程项目等大肆受贿。
  也许是王文学的仕途之路走的过于平坦了,手握大权的他,不但没有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相反慢慢退化,做事变的专断独行。近年来群众对王文学举报不断,有关部门也查过几次,但都是屡查无果。王文学更是扬言“我就不怕查!”还拍着胸膛保证“没拿共产党的一分钱,若查出来宁愿被杀头。”面对如此顽抗、猖獗的王文学,办案组没有被唬住,更是坚定了将案件一查到底的信念。
  李菊萍案件取得突破后,办案人员发现2002年至2003年期间,李菊萍在任省农电局财务处处长期间,给榆林供电局拨付网改资金、电力建设基金数千万元,榆林供电局局长刘文强为表示感谢,先后三次以现金、支票不同形式给李菊萍送钱达80万元。据此办案组判定刘文强涉嫌严重经济问题,由于他与王文学关系密切,于是他可能向王文学行贿的问题也将浮出水面。
  经过办案人员的深入调查,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刘文强很快承认了自己受贿200余万元的问题,并且交代了向王文学行贿100多万元的案情。正当案件顺利进行之时,刘文强的家人组织了七八个人,开着两辆军车从榆林赶到西安,试图秘密潜入办案点,还想“救走” 刘文强。办案组及时发现,对他们进行了说服教育,同意他们与刘文强通话。刘文强在电话里声泪俱下地告诉家人“我真的是犯了大罪,检察院的同志办案文明,是他们挽救了我。”
  原来王文学经常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干预省农电局以及下属机构的人事任免、干部提拔等工作。据刘文强交代,他为了减去榆林供电局副局长的“副”字,先送王文学5万元人民币进行“探路”,果然不出三个月王文学将他提名为局长。为感谢王文学对他的重用及对其单位在网改资金拨付等方面的关照,2003年11月,刘文强与府谷县电力局局长刘建华商议,以王文学之子“王一正”的名字,为王文学在榆林天龙镁业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2004年春节后,刘文强将此事告知王文学,王文学欣然接受了100万元的投资凭证。类似这样干预提拔干部的事屡屡发生,以致在省供电局中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学历高,素质高,不如会说一口榆林话。”王文学当上一把手后,多次干涉人事调整,竞相任用自己曾经的下属。据省供电局的普通群众反映,王文学从榆林调入省供电局的职工干部多达上百人,与此同时,王文学还排斥异己意见,对他行事有异议的下属不惜打击报复。
  开始,王文学并不为办案人员所查实的证据所动,他依然心存侥幸,梦想着外面会有人来“救”他。对此,办案组制定了详实的办案计划。办案人员采取“公开与隐蔽结合、包剿与分割结合、围而不打与伺机进攻结合”的策略,盯住王文学后,办案组首先从易到难,从上到下,从外到里,将与王文学案件关系密切的人一个个予以查办,不断从外围获取王文学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给其造成兵临城下、四面楚歌之势。然后办案组结合李菊萍、张慧霞提供的线索,全面搜集王文学受贿证据。正因为准备工作充分,证据在握,在与王文学短兵相接时,办案人员掌握了主控权。
陕北汉子兵败如山倒
  王文学的桩桩罪行在办案人员的精心侦查下,终于被一层层剥开尽显出来。
  王文学的罪行被全部核实。他不但利用人事调整的机会大肆受贿,在对与农电局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更是青睐有加,每每都会收受商人送来的“感谢费”。为此他还给自己找到了充足的理由:难道只许生意人吃肉,不准我喝汤? 2000年5月,商人吴某得知省农电局要对榆林供电局进行电网自动化控制改造,欲代理杭州中程计算机公司承揽该工程,送给王文学8万美元,王文学坦然接受。无独有偶,2002年初,陕西省农电局拟筹建新办公大楼,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葛某找到王文学,希望能与省农电局合作开发金石大厦A座,王即安排下属的陕西地方电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该司洽谈合作事宜,并签订项目合同书。事后,王文学先后16次收受金石公司32万美元。
  通过各种手段聚敛财富,王文学开始变的贪得无厌。但是,王文学为自己定了个收钱的规矩:不是熟人送的不收,办不成事的不收。1998年,王文学向自己“看着长大的”一个同事的孩子王某授意,利用他手握农网改造大权的机会,要王某做一些生意。不久机会来了,1999年5月31日,省农电局需订购一批铜铝过渡线夹,王文学立刻让省农电局与王某所控制的一家公司签订150万只、单价14元的铜铝过渡线夹购销合同,后据省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该线夹出厂价仅为4.95元。就此一项为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高达1300余万元。但随之给王文学带来的好处确是巨大的。2000年初,王某为王文学在银行保管箱内存放了20万美元,称王文学可随取随用。
  王文学在大肆敛财的同时还不忘尽情“享受”生活。王文学自认与妻子感情淡薄,无法沟通交流,于是在外面找到了数个“红颜知己”且为女人花钱出手大方。一次,一个私营老板送给王文学9万美元,王文学随手给了自己的情人“拿去玩吧”。为了取悦情人,不惜时间和金钱,逛商场一连数小时,还成万成万地掏腰包。带着情人到香港购物,在商场一次消费了5万元,情人还不满意,又用2万多元买了一副眼镜。一些下属机构的领导得知王文学好此一口,更是按需供给,在王文学下基层工作时,为了讨好他,不惜给他安排小姐,王文学甚是喜欢。因为钱来的容易,王文学花起来也出手阔绰,一次朋友聚会,有人说没见过美元,王文学从手提包里掏出1万美元,给在座的人挨个的发,直到发完为止。王文学对他的圈内人讲,“男人在外面累了,要有个时间休息。”并炫耀自己的情场道德观,一是把家庭安抚好,不要后院起火;二是不破坏别人的家庭,尽情享乐;三是不能被女人控制,来去自由。
  一鼓作气案件全面告破
  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仅仅一年的时间,陕西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领导体制和侦查一体化机制相结合的优势作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法,事半功倍地查处了省农电局其他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以及市、县局少数干部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迅速突破了以王文学为首的农电系统系列窝案串案达50人,并陆续将他们交付法庭审判。
  陕西省电力(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健民、财务处长李菊萍先后被一审法院宣判之后,原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副厅级)的苏锦厚,自1998年12月至2004年7月期间,利用先后担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计划基建处处长、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农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3.5万元、美元7000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设计室原主任(正处级)、陕西省电力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省农电局“送电到乡”项目部负责人田建国,先后四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1万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榆林供电局局长刘文强受贿人民币73万元、美元8.5万元、干股人民币62万元,榆林供电局党委书记高治云受贿30万元和价值9.18万元的轿车一辆,他们经一审法院宣判,分别已经陕西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由西安市检察院侦查的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信息自动化处主任工程师王智杰受贿40万元、信息自动化处处长高锋受贿30万元、计划基建处副处长石国庆受贿14万元、生产技术处主任工程师惠润魁受贿9.5万元、生产技术处处长张志成受贿6万元。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5年并处不同数额罚款。
  由宝鸡市检察院侦查的陕西省陇县电力局原局长王会义受贿7.2万元、陇县电力局劳动服务公司原经理王广智贪污受贿14万元、陇县电力局劳动服务公司原会计谢宏运、出纳赵永莉各贪污3万元,陇县电力局副局长程阿军、凤翔县电力局财经科长李建军等人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或免于刑事处罚。
  由汉中市检察院侦查的汉中东塔电力公司经理范茂全与城固电力局财务科科长刘超兰共同贪污人民币100万元,省电力公司汉中市电工委主任岳成东受贿48万元、西乡县电力局局长张锡华受贿15万元,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或7年。
  随着系列案的审理将要结束,陕西省农网改造案也将就此落下帷幕,但该案留给我们的思索却是深刻的。王文学从一个受人称颂的领导者沦为犯罪者,是令人痛心的。借用一位办案人员的话,他这是不学法不懂法的结果。王文学认为他没拿国家的钱,都是私人企业家给他的感谢费。他甚至妄言生意人就是资本家,拿生意人的钱天经地义。可他却偏偏忘了“生意人”也不过是用钱买他手中的权,而他手中的权又是谁给的?王文学无所顾大肆受贿,其中很大一笔款项都花在生活的奢靡上,以至于花天酒地一步步走向沦落。具有陕北人粗犷、豪侠习性的王文学错误地认为自己在外当了大官,就要多提拔自己人,所以对于他的“哼哈二将”、“八大弟兄”的所作所为,他全然放任不顾。由于一把手对自己的松懈,致使腐败象瘟疫般在系统内蔓延,当前职务犯罪的这种动向,的确值得人们警惕。

□本报记者 郁文  检察日报记者 张继英 实习生 黄莎莎

关键词:|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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