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化 > 评论 潼关工商局设卡乱罚款河南一车主不堪竟自杀
2006-05-26 09:50:37来源:
分享到:
  字体:【

  陕西潼关,北隔黄河与山西相望,东临函谷与河南接壤,同时黄河、渭河又在这里交汇,素有“鸡鸣闻三省”的交通要冲之称,潼关作为陕西省的东大门,窗口地位十分重要。然而,去年以来,潼关县工商局却利用这一“风水宝地”,大发横财。他们多次在连霍高速陕西潼关收费站处,强行对入境的货车进行拦截,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不少车主把潼关戏称为“鬼门关”。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张建勋,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竟服毒自尽。
    张建勋之死引起了河南省巩义市数十车主,以及在西安经商的上百河南商户的强烈义愤。他们自发组织起来,前往潼关县工商局讨要说法。在采集了相关录音等证据材料后,自今年4月28日起,百名商户代表联合签名,将一封封举报信不断寄到陕西省的有关局委。

不堪工商罚款服毒自杀

    5月17日,河南巩义市鲁庄镇安头村的张建伟向记者哭诉了哥哥张建勋的不幸遭遇。2005年1月,张建勋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辆东风货车往西安跑运输。2005年7月26日凌晨3时许,当他开车经过连霍高速潼关高速收费站时,被守在那里的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和潼关县公安局的一位张姓队长带人强行拦住。之后,把他的货车从高速上押到潼关县公安局交警队停车场内。在各种手续都十分齐全、合法的情况下,他们执意说张建勋车上装运的电线不合格,罚款5万元。张建勋随即把货主叫了过去出示商品合格证。但是,支忠民却说:“要是叫我看你们商品合格证书,我就罚你们5万元;如果我不看,就罚你们3万元!”
 经双方讨价还价,张建勋的货车被扣了两天,交纳2.7万元的罚款后才被放行,但并没有出具任何票据,当张索要时,支忠民让他留下电话,称很快会给邮寄过去。
  张建勋在被罚款后,西安的一些业务客户认为其太“晦气”,终止了和他的运输业务。看到货车搁置在家,已被银行按揭贷款压得不堪重负的张建勋整日一筹莫展。他曾多次对人说:“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等人,非把我逼死不可!”
    悲剧终于发生了——2005年12月18日,张建勋在家服毒自杀。

高速公路上拦车动用手枪

    张建伟说,哥哥死后,将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留给了他,并承担了哥哥的所有债务。同时,开起了哥哥的货车,但却一直不敢往陕西送货。
    今年3月21日,张建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决定送货到陕西。但是,“祸不单行”,他的车刚从连霍高速潼关收费站出来,就有几个穿着便衣的人要上前拦车,“当时,我还以为是歹徒,就加大了油门,可谁知一辆桑塔纳和一辆皮卡车在后面紧追赶不放”。当车驶到渭南市境内时,突然后面一声枪响,他紧急减速,后面的车随即跟了上来将其拦下。
 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等人从车上下来对他说:我们都开枪了,你还敢往前跑啊?随后,张建伟的车被带到了潼关县工商局。
 支忠民等人不分青红皂白,就要对他罚款3万元。经过讨价还价后,张建伟交纳了1.5万元罚款才被放行。支忠民等人在收到罚款后,也没有开具任何票据。

每年交五千能保出入平安

    在西安市经营电缆电线生意的一贺姓商户告诉记者,2005年7月27日凌晨,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以其车上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强行将他的货车拦下高速。
    当时他车上拉了3吨多电线和4吨多半成品铝板,在出示了商品合格证书等合法手续后,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的人员仍执意要罚他5万元。经讨价还价,他被迫交了2.7万元罚款,但当时也没给他开具票据。

商户不堪重罚筹建商会维权

 在陕西省西安市,仅河南巩义市在这里开店或者开办电缆电线厂的商家就上百个,总投资额达3亿多元,给当地提供3000多个就业岗位。
 这些商户在经过连霍高速陕西省潼关收费站时,均遭到过潼关工商人员的非法罚款。以前,他们忍气吞声。但是,张建勋的服毒自杀,让他们在震惊之余,对潼关县工商局频繁上高速非法罚款一事再也无法容忍。于是上百商户自发组织起来,决定成立巩义市驻陕西商会,要以商会的名义,向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讨个说法。

省财政厅责成成立稽查处

    5月20日上午,记者拿着商户们提供的8张罚没款票据来到了陕西省财政厅,对票据的真伪进行核查。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的艾建伟处长在看到罚没款票据后,承认这些票据确实是他们省财政厅的票据。
    艾建伟说,这些票据是一式四联,不需要执行处罚的单位加盖印章,也不需要收款人签名,只需要有代收罚没款的银行印章即可。
    记者问:“这些罚没款应该由谁来收取?”艾建伟说:“当然是由被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交到银行。”
    记者向其说明,据商户们和司机反映,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直接对他们进行罚款,而且这些票据是后来索要才给开具的。而且,每张票只是用笔在首页进行填写,并且大多是多收少开。
    艾建伟告诉记者,如果商户反映的这些情况属实的话,潼关县工商局的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他说,他们要立即责成陕西省工商局对此进行认真调查。
    据悉,陕西省政府纠风办对潼关工商非法大肆敛财事件高度重视,5月20日上午,正在潼关县对此事件进行查处的高副处长与巩义市驻陕西商会筹备会代表联系,详细询问相关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查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关键词:|自杀|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