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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本报陕西渭河玻璃公司6·30事件报道引起读者共鸣
2004-08-09 11:59:2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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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杨瑞乾表示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本报讯 自本报7月14日刊发《暴行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7月26日又刊出《风起青萍之末》两篇报导,披露了发生在陕西渭河玻璃有限公司“6·30事件”以及宝鸡市警方及眉县公安局办理一起经济案件中花费该企业36万元并接受“捐赠”一辆桑塔纳问题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8月3日上午,中共宝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杨瑞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本报及《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等媒体的相关报道,他们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最终还社会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
渭玻职工:感谢陕工报替工人说话
  在报社报道刊发后,反映最强烈的莫过于渭河玻璃公司的员工们。当初事件发生后,职工们一边向警方报警,一边向媒体求助,其中首先想到的媒体便有陕工报。
  报道刊出后,企业职工竞相传看,认为陕工报报道出了事件真相,说出了大伙的心里话。他们纷纷打电话、写信表达他们的谢意和看法。
  一封署名普通员工的信说,我们是渭玻公司的员工,从企业建成投产到现在,我们一直都在尽职尽责的工作,渭玻公司的今天是我们用辛勤的汗水铸成的。如今企业成为县上的纳税大户,可当大批歹徒进入场内殴打员工、毁坏车辆时,公安机关却袖手旁观。如果没有人给他们撑腰壮胆,岂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猖狂。
  几位老工人在电话中说,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党领导的政府是应该为人民当家作主的,他们相信任何一届正直的政府都不会允许这些败坏党风党纪、为某些人充当保护伞的现象存在。他们要求当地政府应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的正常生产。
读者质疑警方所作所为
  本报两篇报道见报后,接到了许多热心读者的电话和来信,表示对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这一暴行感到震惊和义愤。
  一位老干部和现场目击的群众在电话中对相关细节提出了若干质疑:从原董事长带人进厂到发生“械斗”事件,这中间经历了七八个小时,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为什么不将这伙社会闲散人员驱逐出厂区?渭玻厂8名职工被砍伤打倒时,约有数十名公安在场为何无人出面制止?惨剧发生后在公安局长到来之前几分钟,打人者把几十把刀具迅速收起拉走,是谁喊“局长马上到,快把刀收起来”,这难道不算通风报信吗?
  对于36万元费用及公安收受桑塔纳车问题,群众反响同样强烈。一位眉县政府干部来电说国家公安部早已三令五申不准向办案者索要费用,而宝鸡警方竟办了一案胡吃乱花就报了36万费用。媒体曝光后,报帐单位派人去玻璃厂“查帐单”,这更让人生疑:自己查自己的问题能查清吗?
  西安、汉中几位律师致电说,他们仔细阅读了本报和其他兄弟媒体报道,认为这是一桩典型的“内外勾结”的恶性刑事大案。作为县上的重点保护企业、纳税大户尚且不能自保,不知当地执法机关为他们提供了什么样的保护。如此投资环境,谁还敢再去那里投资、经商。
  宝鸡、咸阳等几家大国企职工说,我们从陕工报、陕西日报等媒体上多次看到相关报道,但一直没看到当地党政部门的反应,不知是何原因。他们期望当地领导不护短、不漠视群众声音和舆论监督,给群众和社会一个交待。
杨秘书长表示一定严肃查处
  8月3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宝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杨瑞乾。他表示如果宝鸡警方有不作为的和违规办案情况,市委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调查,严肃予以处理,使问题有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
        ■本报记者 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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