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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国企负责人薪酬不该“雾里看花”
2005-02-07 08:59:3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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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报道,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日前强调: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改革制度,既要体现企业家的社会价值,又要提倡奉献精神,还要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国企负责人的薪酬要纳入厂务公开、接受监督。
  无庸讳言,一度时期以来,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由于存在着暗箱操作,因而成了职工议论的焦点、关注的热点,甚至成为一些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发生矛盾的“导火索”。在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没有相关的规定和条文,都是“一把手”自己一人说了算,于是一些企业出现了:生产一线职工的收入与其工作量、工作质量等相挂钩,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甚至不劳不得;而领导层则吃的是“皇粮”、旱涝保收,即无论领导们的工作量如何,任务完成与否,企业的效益好与否,都不影响他们的收入;另外,还有一些企业出现了经营者与领导层、领导层与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一般生产工作的收入比例严重失调,甚至国企负责人的工资高得离谱,高得让人瞠目结舌。即便如此,一些国企负责人还是不满意,认为他们的收入与那些合资等企业相比,相差很远。这种攀比的思想和做法,脱离了国有企业的实际状况,脱离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另外,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存在着不公开、暗箱操作等现象,因此,在一些国有企业里,国企负责人的薪酬成了“雾里看花”。
  国企负责人的收入究竟如何定?要不要公开,这就是企业职工较为敏感的话题。他们的薪酬高低,与经营者的付出不成比例,不利于调动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过高,会引起广大职工的不满,影响职工的情绪,影响广大职工劳动积极性的发挥。那么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到底该如何定,窃以为有两点做法是应该肯定的,其一:国企负责人的收入不应该是“一把手”一人说了算,而应该提交职代会,把决定权交给广大职工,因为国有企业中职代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只有职代会才能决定;其二:国企负责人的收入应该是个变量,要与经营者的工作业绩相挂钩,与企业实现的利润多少相挂钩。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在规范、关键在考核。这样才能使国企负责人拿得合情合理、心安理得。 ■安永杰 贾玉苗
关键词:|西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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