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女职工退休年龄岂能成了“橡皮筋”?
2008-06-02 09:47:54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最近,记者收到陕西榆林地区的一位女职工的来信,反映了在她的单位里有关女职工退休年龄的问题。
    这位读者称,最近她所在的单位出台了新的 《合同化员工内部退休实施细则》,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女干部50——55周岁,女工人为45——50周岁,实行提前5年内退。个人身份以员工参加工作的原始档案为依据来确认干部、工人身份……按此规定,她被列为女员工内退人员之中。
    这位女职工一直在单位机关工作长达20余年。先后在经理办 (党委办)工作14年,其中担任文书5年、正副主任10年 (兼经理办党支部书记6年)。现在审计监察部6年,一直担任该部门主任兼分公司纪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等相关职务。她从1993年12月被聘为分公司机关中层干部至今已有15年,一直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可是按照单位现在的这种规定,等于否定了她20多年的机关工作经历,一切都打回原形,不管她这么多年都干了什么,只是看她当初进单位时的身份来判定。
    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1995]309号文件的规定: “女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执行,即国家规定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干部岗位年满55周岁”。 “女职工需要办理退休手续时,该职工必须在现工作岗位工作满5年,才能按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退休条件办理”。这些规定说明,我国现在对女职工退休采取的是按照“岗位退休”的制度。只要在现在的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那么在退休时就应该按照现在岗位关于退休的年龄规定来办理。
    另外,根据陕劳社发 [2005]136号 《关于企业工作岗位难以认定及内部退养的女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女职工工作岗位难以认定为工人或者干部 (技术)岗位的,以及女职工办理内部退养后,均可按选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即在50——55周岁之间,由女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之后,选定一个退休年龄……”根据 《劳动法》有关规定,现行企业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应为50周岁,女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
    显然,这种对于女职工内退按原始档案身份确认工人与干部身份的做法是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但这却是现在一些单位的普遍做法。这么做,其一有悖于国家关于女职工内退及女职工身份确认的相关规定;其二单位的这种做法属于退休性别歧视,已经违反我国宪法中关于妇女享有同男性平等工作权利的规定;第三,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上明确指出, “中国政府支持工会维护社会性别平等和女工特殊权益,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既然国家已经三令五申要求维护女职工在退休年龄方面的权益,何以这些单位还要制定出这种荒谬的内部制度呢?
    在法律及政策均要求维护女职工的平等的劳动权利的大前提下,任何单位都不应对女职工的退休年龄进行 “模糊处理”,不应对女职工的岗位性质的认定存在有随意性,更不能与国家规定的内退条件相抵触。不能为了 “摆平”过去的某种不合理的制度,而继续沿用这种不合时宜的按照原始档案身份确认工人与干部身份界限,从而引发出新的矛盾。本报记者 鲁静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