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赵某为某企业职工,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5年。李某为赵某表弟,在某企业上班已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2年。2019年5月,赵某和李某同时考取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2019年10月,赵某约李某一起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结果李某和赵某都符合申领条件。
点评:在此案例中,赵某、李某都符合申领条件。
主要理由: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年及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上限标准申领补贴。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激励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参保12个月及以上。职工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
李某、赵某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已参保缴费满12个月,故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潘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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