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陕西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工带薪休年假情况专项检查,以切实维护干部职工休息休假的合法权益。(8月21日《人民日报》)
显然,陕西的这一举措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首先带薪休假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体现了公民的权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动者的关怀,体现了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水平。带薪休假制度执行的好坏,其实正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准的折射。而陕西的专项检查,就有助这一制度的落实。
第二,带薪休假制度虽然颁布多年,但实施情况并不理想。不理想到需要政府多次发文强调,需要各地制定各种细则促进落实,需要像陕西这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以期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反证了落实情况的糟糕。既然落实不够理想,就得用法治的手段把纸上的福利变成现实的权益,避免制度沦为一纸空文。检查继之监督整改,就是可以预期的措施。
第三,有的单位执行不好或者拒绝执行,既有认识上的差距,也有利益上的考量。让员工休假而且是带薪休假,这耗费的是真真实实的利润,决策者当然会慎之又慎。但辩证地加以权衡,不执行反倒会挫伤员工的热情,抑制创造性的工作,结果对企业效益带来影响。但是,正确观念不会自发产生,有时需要外力干预,尤其是有力有效干预。
陕西这次专项检查,“双随机”是个亮点。一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二是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且接受检查的范围不低于本级管辖用人单位总数的五分之一,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种类型用人单位,这就在广泛度上有了保障,减少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现象。我们期待这次“双随机”检查和辅之的依法处理、限期整改,能够成为一次强力的推动,彻底扭转难以落实的窘境。(雷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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