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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以案说法 我国明年全国试点“以房养老”
2013-09-16 01:57:3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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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分析认为,此举对于解决老人养老资金难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我国正面临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突破2亿;2025年,这个数字会突破3亿。“如何养老”是每一个中国人都要思考和担心的问题。《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说就是“以房养老”,老人把已经付清贷款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通过数据统计和精算,综合考虑房主的年龄、预期寿命、房产若干年后的价值等因素,定期发放给房主一定数额养老金,房主去世后,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金融机构所有。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孟晓苏认为,这种发源于美国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养老模式,我们可以借鉴。
    “以房养老”的模式,其实在我国也并非新鲜事物,南京、上海、北京等地的个别金融机构曾自发兴起尝试,南京的一些老年公寓要求,凡在当地有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超过60岁以上的孤残老人,可以将房产抵押给养老机构,自己则免费入住老年公寓,老人去世后房屋产权归养老机构。
    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这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明确提出“以房养老”模式时间表。



责任编辑:liu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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