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通讯员 赵明威)12月5日下午,西安市莲湖区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在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举行。全区各街道、开发区工会组织员、企业工会主席近60人参加现场观摩会。
莲湖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效民在观摩会上强调,11月30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并于2019年3月1日起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将走上法治的轨道,必须认真开展。对双方存在的分歧点增加沟通反复协商,形成最大公约数,确保协商成果得到双方的认可和理解。对于生产经营正常、效益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福利津补贴等进行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调整机制。对于面临倒闭、改制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进行协商,确保按有关政策兑现到位。对于职业危害严重、女职工较为集中的企业,要大力推进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等。通过区别不同对待,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必须站在讲政治、讲法律的高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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