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记者 王何军)“综合性集体合同最近一次签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合同核心条款62条,合同正常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最近一次签订时间为2017年8月6日,核心条款5条,合同正常履行……”近日,铜川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李铜生正在及时了解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
这是自铜川市建立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以来,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正式履职的一个情形。该制度的建立和履行,将有助于铜川市总夯实基层工会维权工作基础,破解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力量不足以及职工方协商代表“不敢谈”“不会谈”“不善谈”等难题。
初步建成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2011年,铜川市总工会、市人社、市企联三方联合发文,在全市工会系统逐步建立起一支以基层工会干部、企业劳资人员为主体的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在实施《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可毕竟是兼职,‘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的矛盾依然制约着我市企业集体协商制度的普遍建立和持续长久长效。”9月18日下午,铜川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多国强说,打造一支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和敢谈、善谈、谈得成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
李铜生今年49岁,铜川市开关厂退休工会干部。热爱工会事业,掌握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熟悉集体协商工作且身体健康的他,在新制度下,被聘用为铜川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今年6月15日以来,铜川市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市级2名、区县及新区各1名的标准,来推动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并明确外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待遇和经费保障,以推动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和李铜生一样情况的,还有商浩莉等6人。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以前在企业工会任职,长期从事与工会、劳资有关的工作,在相关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7月初,铜川市总工会以及所属区县总工会分别与他们签约,初步组建成铜川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
“要求我们立足岗位、履行职责,为企业和职工答疑释惑、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中干出兴趣、干出感情、干成专家!”铜川市总工会专职协商指导员商浩莉说。
按照设立标准,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被赋予宣传咨询、指导协商、参加协商、参与培训、调查研究以及监督检查六大职能。
商浩莉介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和职工增强对集体协商意义作用的认识”“指导帮助企业工会、区域工会、行业工会与企业方平等协商”“受委托或接受邀请,作为职工方直接参加协商”“定期对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等都是我们的工作内容。
“我们努力把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培养成为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切实当好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多国强说。
七大制度助推专职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
按照管理办法,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务报酬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适当调整,聘用单位也会为劳务聘用的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办理商业保险,化解劳务过程中的意外伤害风险。另外,开展工作时,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享受正常的差旅费等待遇。
事实上,铜川市总同时出台《铜川市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人员档案制度、培训上岗制度、工作日志制度、报告工作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考核制度以及工作纪律制度等7大制度加强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
“我们就是要通过健全专职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考评机制,不断提升指导员队伍质量,推动这支队伍在集体协商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铜川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多国强如是说。
□本报记者 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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