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省总工会拟推荐申报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等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目前已通过初审。为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申报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路389号
邮政编码:710003
联系电话:029-87228918(传真)
陕西省总工会
2023年12月5日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33个)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33个)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28名)
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32名)
全国优秀工会之友(5名)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候选集体(1个)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个人(1名)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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