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为在君威公司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本报记者 刘强 摄)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记者 薛生贵)6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郭大为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商洛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陕西君威公司、陕西香菊药业集团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减免企业税费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到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检查运行情况,了解办事群众需求和满意度。随后,分别召开汇报会和座谈会,听取商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和部分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市工商联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郭大为充分肯定商洛市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潜力和综合实力的直接反映,是软实力,更是硬支撑。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
郭大为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在简政放权上做好“减法”,坚决取消缺乏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切实做到应减必减、应压必压。要在依法监管上做好“加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让守法者不吃亏,让违法者受惩罚。要在优化服务上做好“乘法”,把最好的服务作为营商环境的最亮底色,用心用力用情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在行政成本上做好“除法”,不求所有,只求所用,用最小的成本,为群众带来最大的实惠。要做好生态人文大文章,使其成为营商环境的“硬核”,牢固树立抓生态环境就是抓营商环境、抓生态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构建营商环境新氛围。
郭大为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的干劲和韧劲,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把商洛的营商环境打造得更优,成为陕西最美绿色生态商洛、最美绿色政务商洛,为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8年3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永军,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李育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马雅春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检查,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一同检查。商洛市委书记郭永红,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凯盈以及市级有关领导分别参加活动。
期间,郭大为还到商洛市总工会看望慰问机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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