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养老保险费合算吗?
日期:2024-07-06   来源:陕工网

 

  作者:封哲覃

  摘要:

  临退休,欠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养老保险费达几万甚至几十万元,是补缴上合算还是不补缴合算?文章强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维护社保权益的必要救济途径,一是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缴费满15年,二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数额与缴费年限直接挂钩,多缴多得。关于欠费原因,文章从社会保险经办、单位缴费能力、劳动关系和谐等方面进行了剖析。补缴欠费,包含利息和滞纳金是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的有效措施。本文采用案例法,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两个领域分别举例,通过对比分析,比较补缴欠费前后基本养老待遇之间差异。基于以人为本原则,指出面对欠费是否补缴,要从自身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未来生活预期等方面综合考虑,理性抉择,依法办理。

  正文:

  事业单位的郝女士和企业单位的李先生,临退休面对欠了几年或十几年的养老保险费达二三十万元,是补缴上合算还是不补缴合算?

  一、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维护社保权益的必要救济途径

  (一)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缴费满15年。从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视角来看,“退休”有两层含义,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劳动岗位;二是养老金由谁来支付。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而且缴费满15年的,退休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退休,但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不予发放基本养老金。

  如果缴费不满15年,又可以分作两种情况。一是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累计额,一次性返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这在社保经办业务中叫作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结算。另一种情况是可以延长退休年龄,继续缴费,达到满15年时,再按规定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数额与缴费年限直接挂钩。关于退休待遇计发标准,企业养老保险可以依据《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冀政〔1998〕1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以依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冀人社发〔2016〕49号)。两个文件都规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属于“中人”的,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由此可见,缴费年限长短直接影响着基本养老金数额。

  (三)补缴养老保险费成为维护职工社保权益的制度保障。补缴养老保险费有两个目的:一是缴费不满15年的,允许补足15年,获得按月从社保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权利。二是增加缴费年限,让自己的基本养老金数额尽可能的多一些。

  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之所以叫基本养老保险,相对应的还有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缴费年限又分作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在河北省,就企业养老保险来说:(1)固定工,1993年1月起实行个人缴费;(2)合同制职工,1986年开始个人缴费;(3)临时工,1990年开始个人缴费。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来说:(1)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3年开始个人缴费;(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999年开始个人缴费;(3)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开始个人缴费(以国务院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为标志)。实行个人缴费之前的有效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经人社部门认定后,可以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依据。本文所谓补缴“欠费”,实则是各类职工在实行个人缴费后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二、种种因素导致欠费,这一现象严重影响着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一)从是否核定缴费基数来看,欠费类型可以分作应核未核和已核未缴。应核未核,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或者其中的部分时段,单位应该向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度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但是没有申报造成没有核定缴费基数,跨年度之后即形成应核未核。核定缴费基数的标准为本人上年度工资,但是不得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应核未缴是指已经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是没有实际到账,跨年度之后即形成欠费。

  (二)从用人单位的缴费能力来看,欠费类型可以分作无力缴纳和能缴未缴两种。无力缴纳,是指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没有缴费能力,或没有能力全部缴纳,跨年度之后,形成欠费。能缴未缴,是指用人单位经济效益好,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有的是故意拖欠,有的是对单位内部社保工作管理不善,没有及时转账到账,跨年度之后即形成欠费。

  (三)从劳动关系是否和谐来看,欠费类型可以分作有纠纷欠费和无纠纷欠费。有纠纷欠费,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者薪酬分配方面的纠纷,不能正常开展缴费业务,跨年度之后即形成欠费。此种类型,往往通过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相互协商或者仲裁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无纠纷欠费,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对缴费情况都已认可,但是因为漏核、漏缴或基数不实等原因,造成没有完成正常缴费,跨年度后即形成欠费。此类情况,社保机构允许通过补充核基(即补充核定缴费基数)、补充缴费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补缴包含利息和滞纳金是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的有效措施

  (一)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现基数、现比例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郝女士是一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职工,她1972年10月出生,1989年10月参加工作,2022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这时她面临一个选择,因为单位经济效益不好,从2014年10月1日起,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八年呐,欠费数额不会小啊,更何况,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这时候,自己需要一并先缴出来。聊可欣慰的是,单位认可这部分费用,属于职工代替单位垫付,至于单位什么时候能归还,目前还看不到日期。如果不补缴,只能按照老办法计发养老金,而且对欠费时段儿,也要扣除缴费年限。为了自己的养老金水平不降低,咬咬牙,补了吧。那么,郝女士需要补缴多少钱呢?2022年10月,郝女士月缴费工资基数为7691元,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为20%,个人为8%;职业年金缴费比例单位为8%,个人为4%。据此测算,2014年10月至2022年10月累计97个月,需补缴养老保险费20.89万元(其中单位部分14.92万元,个人部分5.97万元),需补缴职业年金8.95万元(其中单位部分5.97万元,个人部分2.98万元),合计29.84万元。

  (二)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补缴欠费,在按比例计算本金的基础上再加利息和滞纳金。李先生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他1963年5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2023年5月达到退休年龄。因为这家单位经济效益不好,长时间处于欠费状态,他的养老保险费缴至2005年12月,2023年1月至5月因为即将退休,他将这五个月的养老保险费补缴上了。办退休时,他也像郝女士一样面临这样一个选择——2006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要不要补缴?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不得不在支出和收益方面进行权衡。那么,如果他要是补缴,需要多少钱呢?据测算,需补缴共计25万元,其中单位部分20.8万元(其中包括滞纳金10.9万元),个人部分4.2万元(其中包括利息0.22万元)。

  (三)补缴欠费,加收滞纳金和利息,是社会保险制度权责统一、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从这里可以直观的看出补缴养老保险费加收利息的意义。只对个人账户部分加收利息,并且由本人支付。因为,个人账户属于个人资产,结余部分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加收滞纳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单位缴纳部分;二是按照个体劳动者参保,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按照8%比例计入个人账户,其余12%部分划入统筹基金,只对这12%部分加收滞纳金。加收滞纳金,一方面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积累和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促使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责任。

  四、欠费补缴与否,直接影响着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像郝女士、李先生这样,补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需要二三十万元。补缴究竟合算吗?补缴与否和自己的养老金水平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呢?我们逐一地来做一下比较。

  先来说郝女士。2022年10月,郝女士退休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推进到开始实行新办法计发养老金。郝女士退休时是技术工二级职称,工资级别档次32级,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办法计算,月应发基本养老金5875.29元,月应发职业年金415.24元,合计6290.53元。她如果不补缴这八年的欠费,按照老办法计发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呢?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设定2014年9月为封定工资。郝女士当时每月岗位工资690元,薪级24级,薪级工资432元,缴费年限22年11个月,计发比例80%,因此基本退休费为“岗位工资690元加上薪级工资432元之和为1122元”,再乘以80%,即897.6元。技术工二级对应退休补贴2317元,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的退休费350元。这几项之和为3564.6元,即是每月老办法退休金数额。

  补缴测算分析:郝女士补缴97个月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共计29.84万元。补缴后每月多领基本养老金5875.29-3564.6=2310.69元,多领职业年金415.24元,合计每月多领2725.93元。大约10年可以领回补缴金额。

  再来说李先生。表1显示了李先生补缴前后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变化情况,表2显示了补缴前后养老金计发的过程和结果。

  补缴测算分析:李先生补缴16年养老保险费25万元,每月多领基本养老金1327.99元。照此测算,大约16年可以将所补缴的领回。

  五、面对欠费,补缴与否,需要理性看待,依法办理

  (一)及时缴费,确保社保权益完整无损。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各项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是职工个人应享受的权利。作为职工个人,一是端正认识,确保自身社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要摒弃“扣钱缴社保,不如多拿钱”的思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有的认为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大约10%,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不合算。认为养老是未来的事儿,不可预见,少拿工资却是现实。有的甚至认为自己还年轻,等年纪大些再缴也不迟,反正够15年缴费就行。有的还认为,在外省打工,早晚还得回原地养老,在这里缴费,指望不上,缴也是白缴。要明白,社会保险是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缴费都是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为依据,建立个人账户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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