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行动”案例展|促成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浮30%
日期:2024-12-05   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协商背景

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成立于2008年,是全市性餐饮饭店行业组织,主要业务为政府协调、行业培训、等级评定、交流合作、资讯整合、行业研究等,现有会员单位500余户,个体户会员800余人。2021年,成立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工会联合会,现有会员1950余人。为有效解决餐饮饭店行业从业人员无序流动、企业间无序竞争、行业各工种岗位工资不明、工资水平波动较大等焦点问题,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工会联合会尝试开展集体协商。

协商过程

在宝鸡市总工会的全程指导下,行业工会联合会采取线上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累计调研职工1620名,全面梳理汇总职工最关心、最迫切想得到解决的问题。成立集体协商筹备小组,召开筹备会议,与行业协会积极沟通,并发出书面要约。

10月10日,行业工会联合会组织召开首次集体协商会议。5名职工方代表与5名行业企业行政方代表在平等协商、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就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调整幅度标准、福利待遇、工资增长机制等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签订了行业工资集体合同。

协商成效

合同约定企业工资分配遵循同工同酬、注重知识与技能、多劳多得、合法合规的原则,使工资与责任、利益、风险挂钩。

行业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宝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并对不同工种的工资给出了指导价位。

职工每年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市年度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下限,且三年内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不低于12%。

本次协商有效促进了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劳动关系的稳定,推动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协商经验主席谈

刘柯利

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

此次协商取得良好成效,得益于市总工会的精心指导、全程参与,是协商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得益于行业企业主的理解配合,他们识行业发展大势,响应要约、倾听职工呼声,是协商工作的重要推动者;还得益于行业协会及行业工会的积极工作,从宣贯集体协商知识到征集商户、职工想法,他们做了大量工作,是本次协商工作的直接组织者。

协商特点律师评

赵杰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准备阶段,行业工会与上级总工会紧密协作,广泛调研,为协商提供充足依据,体现了调研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协商过程中,双方代表平等对话、充分讨论,涵盖关键议题且结合企业实际,彰显了协商的民主性与务实性。成果方面,不仅建立了利益共享机制,明确工资分配原则及标准,规范用工行为,还设定了工资增长机制,有效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展现出协商成果的丰富性和可持续性。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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