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团省委、省关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意见》,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更好地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意见》从认真履行教育帮扶职责、协同推进教育帮扶工作、完善教育帮扶保障措施3个方面对各部门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职责进行了细化。《意见》提出,要更好发挥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社会服务功能,充分调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爱心企业、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等社会力量,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社区融入、就业培训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教育帮扶,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关爱帮扶和法律监督。
《意见》实施后,各部门将协同推进教育帮扶工作,共同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数量较多的地区,检察机关还将配合社区矫正机构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探索组建未成年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团。此外,在完善教育帮扶保障措施方面,各部门将建立健全协作配合长效机制,规范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制度和标准,通过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近年来,我们以强化多方联动、重视心理矫治、创新帮扶形式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全省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省司法厅将以此为契机,以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抓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贡献力量。(记者 陶玉琼)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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